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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好入矫“第一课” 助力社区矫正对象迈好重塑人生“第一步”

发布时间:2023-11-14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帮助和引导他们适应社区矫正,迈好重塑人生的第一步,更好地回归社会,立岗司法所始终坚持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促进行为养成贯穿入矫教育,着重上好入矫“第一课”,严把社矫“第一关”,全面夯实监管教育基础。

    筑牢“监管教育底线”。优化线下授课模式,强化“入矫第一课”,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和纪律教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全面讲解社区矫正各项法律法规,辅以真实收监案例为反面教材,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罪悔罪,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主动参加个别教育、分类教育和公益活动等,以实际行动接受社区矫正。今年已累计开展入矫教育15场次,分类教育10场次,个别教育100场次。

    夯实“遵规守纪红线”。以身边真实收监案例为例,转述监狱会见时家属的谆谆叮咛,提醒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社区矫正来之不易的自由。将违规违纪社区矫正对象被训诫、警告以及撤缓收监执行等制作成警示教育案例,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让矫正对象对自己的身份定位有明确认识。今年已开展集中警示教育6场次,覆盖所有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

    强化“心理安全防线”。对所有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全面开展首次谈话,详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动机、事实、后果和认罪悔罪的认识和态度,掌握其社会关系、工作状况、家庭情况和性格特点,深度剖析犯罪成因,预判再犯罪风险等,所有谈话均制作笔录存入档案,并当场判定,综合评估分析,同时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辅助矫正对象更好地完成社区矫正。经常性关注矫正对象心理状态,组织矫正对象积极参加心理辅导培训班,定期向矫正对象分享心理疏导相关课程,必要时及时提供相应心理辅导,帮助矫正对象树立积极阳光向上心理状态。

入矫教育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规范社区矫正秩序的基础。下一步,立岗司法所将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第一课”,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纪律意识,树立社区矫正工作严肃性、权威性,扣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粒扣子”,为后续社区矫正对象有效监管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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