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岗镇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县财政局:
根据贺财发[2016]228号文件《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镇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情况做出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3人。
二、2017年预算为(885.64 万元)
(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全年共计548.27万元。
1、在职人员工资174.94万元;
2、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21.48万元;
3、政府聘用人员工资7.34万元;
4、养老保险34.02万元;
5、事业人员失业保险0.61万元;
6、财政补助医疗保险 23.82万元;
7、生育保险0.68万元;
8、工伤保险0.34万元;
9、村社干部工资285.0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全年共计78.42万元。
1、一般公用综合定额为38万元;
2、办公用房取暖费3.22万元;
3、工会经费1.55万元;
4、计生站经费35.6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全年共计18.36万元。
1、遗属生活费为6.36万元;
2、农村特困人员为12万元。
三、项目支出(241.16万元)
1、农业统计工作经费5万元;
2、民生服务中心业务经费5万元;
3、农田林木管护经费:防火、病虫害防治、水旱灾害预防与救治等15万元;
4、基层武装部民兵训练等工作经费10万元。
5、立岗镇污水处理厂及垃圾中转站运行费;兰光中心村污水处理厂及垃圾中转站运行费25万元。
6、农村环境保护:保洁员工资161.16万元,小城镇卫生维护费20万元。
立岗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