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规定,现将贺兰县宋玉家庭农场使用设施农用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位置:金贵镇红星村1社
二、使用面积:设施用地总面积共13.85亩,其中一般农用地0亩,耕地0亩,永久性基本农田0亩,建设用地0亩,未利用地0亩,鱼池13.85亩。
三、使用年限:共5年,自2018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
四、设施用地类型: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
五、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化圈舍。
七、复垦完成时间:2023年10月31日前。
投诉电话:8986336
金贵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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