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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洪广镇“法治安县战役”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文 号 洪党发〔2018〕14号 发布日期 2018-02-1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所属分类 乡/镇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洪广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贺兰县法治安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洪广镇“法治安县”战役实施方案》呈报贵单位,请审示。

中共贺兰县洪广镇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广镇“法治安县”战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第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打好“法治安县”战役,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大力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切实做到“乡村治、百姓安”,现就我镇深入推进“法治安县战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深化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基层治理法治化放在法治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来谋划和推进。通过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制度进一步健全;切实增强农村干部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促使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得到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完善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促进农村突出治安问题得到依法整治,农民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确保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推进基层组织权力运行规范化。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主导力量。理顺基层党组织与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关系。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及村民小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村务联席会议、财务管理、决策责任追究、印章使用管理等各项制度。依法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经法律顾问审核、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到户,使之成为村民自治的基本准则。

2、全面实施“阳光村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村级重大事项都应向村民公开,特别是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实施情况,发展村集体经济、社会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各类公务活动开支、干部报酬、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等内容必须公开。一般事项每季至少公开1次,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3、继续深化“四议两公开”。村庄建设规划,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修订,村集体经济项目、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使用、征地补偿费分配、公益事业建设等方案,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对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以及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应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村民代表会议每季至少召开1次,会议表决结果公示存档。

4、规范村务监督机制。建立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三年内至少进行1次财务审计,每年对村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履行职能,村监委成员应列席村民代表会议,加强村级重大事务的民主监督,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村建设工程的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实行全过程监督。

(二)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

5、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充分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农民学法用法。根据农民群众需求,编印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资料,为农民群众提供学法资料。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

6、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依托农村普法讲师团,采取集中培训、巡回讲法等方式,运用以案说法等形式,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使其成为农民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者。

7、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健全乡镇法治辅导站,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宣传工作;每个行政村都要设立法律图书室(角)和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普及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电视台、电台、农村广播网等要开辟学法专栏;以中心乡镇、重点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为重点,组织有条件的村建立法治公园、法治文化长廊,2018年要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拥有一个综合性法治文化阵地。

(三)推进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全面实施。

8、编制涉农行政权力清单。健全完善法律法规规章在农村基层的实施机制,涉农部门、乡镇政府对本部门、本级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公布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目录和权力清单。

9、深化涉农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涉农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基层群众依法按程序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10、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构建统一规范和协调运作的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不断扩大社会服务范畴,把与发展民主、健全法治密切相关的政策服务、法律服务纳入便民服务领域,打造功能齐全的综合性社会服务平台。

(四)构建农村矛盾纠纷法治化化解机制。

11、加强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落实人民调解员选任、管理、考核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员任前培训、集中轮训和交流协作,基层人民调解员每年至少参加2次业务培训。完善民间纠纷登记、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6%以上。

12、加大涉农纠纷调处力度。按照建立多元化调解工作体系的要求,探索实行乡镇一级综治信访、调解中心、法律服务联动运行,及时化解以征地拆迁、“两违”整治、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农民工工资拖欠为重点的涉法、涉政矛盾纠纷。

(五)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3、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扩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结对服务等方式,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产展村,为基层农村重大决策项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法律顾问每年至少对结对村进行1次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法律体检”,参加2次村民代表会议,开展2次法治讲座,每月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指导基层规范各项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积极参与信访案件与群体性事件处理,帮助解决各类法律问题。

14、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在农村的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开展“法律援助护民生”活动。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坑农事件,环境污染造成种植、养殖业损害等涉及民生的事项列入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积极推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模式,加强对农民工、妇女、老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

15、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创新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和创新农村地区平安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农村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农村禁毒和特殊人群帮教工作。依法打击危害农村安全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打击和防范邪教、宗教非法活动,坚决遏制其向农村地区的渗透。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及时掌握信息,有效化解矛盾,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规范行为、依法维护权益。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主要任务:(1)制订洪广镇“法治安县战役”实施方案。(2)建立洪广镇“法治安县战役”领导机构。(3)组织新一轮依法治镇工作骨干培训。(5)组织开展依法治镇工作启动宣传活动。(6)结合年终综治检查,对全镇启动依法治镇工作进行一次督查。

(二)全面实施阶段。

主要任务:各村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内容,采取相应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

总结洪广镇“法治安县战役”工作情况,组织做好考核、验收和总结工作。

四、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充实力量,强化保障,确保落实到位。

(一)强化资源统筹。

建立健全各部门统筹协调,共同实施的基层治理法治化推进体系。组织、综治、民政、农业、司法行政等部门对照意见提出的五项重点任务抓好分解落实,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力量,完善工作网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向最末端延伸、向全社会覆盖。充分发挥执法单位在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主力军作用,统筹基层综治、信访、公安、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等力量,切实增强工作合力。

(二)注重典型引领。

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培育和树立一批看得见、叫得响、站得住的先进典型,使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做有目标。要注重发挥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以点带面效应,不断把基层治理法治化推向深入。

(三)完善评价体系。

创新基层治理法治化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将基层治理法治化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干部法治素质考察的重要依据,作为平安村、文明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等基层各项创建的重要内容。

(四)落实保障措施。

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政策、制度等多种手段,强化工作保障。要落实财政专项经费,并在农村基层法治硬件建设、运行保障、工作奖励和项目扶持上向基层倾斜,切实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加强舆论引导。

积极营造重基层、抓基础、强基本的舆论环境,大力倡导法治理念,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良好氛围。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组织动员起来,真正使基层治理法治化成为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让法治建设的成果惠及基层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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