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发展的通知》(国土局〔2011〕127号)现将贺兰县洪广镇金元生态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污粪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使用设施农用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位置:洪广镇金鑫村
二、使用面积:设施用地总面积共1.96亩,其中基本农田0.1746亩,耕地0亩,永久性基本农田0亩,建设用地0亩,水利用地0亩。
三、使用年限:共5年,自2018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6日止。
四、设施用地类型:附属设施用地。
五、建设内容:建设污粪处理设施。
六、设施标准和数量:建设污粪处理设施1间。
七、复垦完成时间:2023年7月6日前。
投诉电话:8991080
洪广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