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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短板不足问题专项整治 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409J/2023-0036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7-21
发布机构 自治区民政厅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策文件
关 键 词

各市、县(区)民政局:

按照《自治区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方案》要求,现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短板不足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马洋  0951-5915998  5915529(传真)

电子邮箱:mzt5915777@163.com


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短板不足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方案》要求,现就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短板不足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重点

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不足。全区护理型床位占比、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和设施覆盖率等约束性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无法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距离建设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还有较大差距。

二、整治目标

2023年底前,完成6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45%,养老机构入住率较2022年有明显上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46%,新(改)建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个,全区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和设施占比达到全国中位数。银川市、固原市获批民政部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三、整治措施

(一)针对养老服务结构不优的问题。

1.指导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突出政府“兜底线、保基本”职责定位,实施自治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地级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并发布本级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服务项目、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自治区清单要求。同时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配合单位:五市民政局

整治时限:8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2.推动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优化整合转型发展的通知》,建立健全提升运营率、完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支持政策,整合供养人数较少、服务功能较弱的乡镇敬老院,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敬老院发展成为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开门办院,着力解决机构入住率不高、运营难问题。

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配合单位:各市、县(区)民政局

整治时限: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完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制度。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城乡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的通知》,结合老年人能力评估,对辖区内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全面排查并及时安排入住机构集中供养,确保不漏一人。全力做好失能特困人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基本养老服务,探索“意定监护”,规范照料协议和财产管理,切实解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问题。

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配合单位:各市、县(区)民政局

整治时限: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养老服务总量不足的问题。

4.加快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和设施建设。全面梳理本地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聚焦老年人需求,查漏补缺,不断提高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优先发展“社区养老”,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全力做实“居家养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出行、就医、就餐以及上门助洁、助浴、助急等方面的多元化、个性化日常服务。

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配合单位:各市、县(区)民政局

整治时限: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5.深入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以满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动、康复护理等需求为重点,对全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部分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升困难老人生活品质。加强项目跟踪监测,严格按照受理申请、评估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等步骤,规范改造流程、抓好质量评估,确保2023年8月底前,6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全部完成。

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配合单位:各市、县(区)民政局

整治时限:8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6.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制定印发《全区推进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实施方案》,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增强养老机构照护功能,推动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养老机构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向护理型床位倾斜,确保8月底前,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45%以上。

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配合单位:各市、县(区)民政局

整治时限:8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养老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7.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支持银川市、固原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惠农区开展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暨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不断巩固拓展吴忠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成果,推动石嘴山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失能老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积极争取将银川市、固原市纳入2023年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配合单位:各市、县(区)民政局

整治时限:8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8.探索开展困难失能老年人低偿入住。鼓励支持永宁县试点开展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低偿入住养老机构,坚持自愿适度、量力而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对有集中照护意愿的城乡低保对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低偿收费入住养老机构。

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配合单位:永宁县民政局

整治时限: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统一谋划、贯穿始终。要紧盯重点指标,创新工作方式,统筹整合资源,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主题教育的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积极争取重视支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牵头、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快补齐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短板弱项。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任务书”,严把进度、对账销号。

(三)严格督查指导。自治区民政厅实行“周调度、月统计、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滞后,整治不力、流于形式的进行通报。各市、县(区)民政部门每月21日前,要将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自治区民政厅;8月23日前形成辖区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由五市民政部门汇总报送至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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