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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贺兰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640122MB16175209/2024-0031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9-13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策文件
关 键 词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任务,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半公益、经营性组织协同,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全面提高示范展示水平。通过项目实施,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保持稳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技术集成示范等公益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在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六特”产业发展、农业防灾减灾等方面科技支撑有力有效。遴选推介104个主导品种、50项主推技术和10项绿色技术模式,建设3个集示范展示、指导培训、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绿色模式示范展示推广,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对全县90名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先进成果普及和培训,培育一批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4名特聘农技员,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二、重点任务

(一)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在全县开展科技支撑大豆、玉米、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针对大面积单产提升的制约因素,形成本地化综合技术方案。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在重点乡镇全覆盖开展综合技术方案的示范展示,大幅提高技术入户率、到位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遴选推介104个主导品种、50项主推技术和10项绿色技术模式,组织开展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包村联户做好技术指导服务,每名县级和乡镇农技员联系若干农业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至少联系2-3个家庭农场或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

(三)提升科技示范展示条件能力。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

色产业,遴选建设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含1个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统一树立“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管理,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健全管理评价制度,提升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设施条件和信息化水平,确保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在基地内实现全覆盖试验示范,更好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引领带动作用。遴选50名基础条件好、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打造一批农民技术员,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展示应用。

(四)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继续实施完善农技推广特聘计划,特聘农技员4名,不断规范特聘农技员管理,科学编制招募计划、规范招募程序、完善续聘管理、优化评价激励机制,将“土专家”“田秀才”以及“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和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逐步吸纳为农技推广服务重要力量。

(五)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遴选县乡两级30名农技人员参加自治区级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根据全县产业发展实际,结合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要求,依托优质培训机构,统一组织县乡两级60名农技人员,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开展不少于5天的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

(六)鼓励探索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推动县级农技推广服务力量下沉,针对重点乡镇,分产业创设区域性服务机制,将县乡农技员和农民技术员连点连线。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宁农(科)发〔2022〕11号)要求,遴选推荐自治区级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选树 1家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以奖代补,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供给增加,服务效能提高,服务领域拓展,不断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七)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加大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运用力度,引导农技员、农业科技特派员等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

三、资金补助

(一)补助范围

2024年基层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我县优质粮、蔬菜、草畜、水产、农机技术推广等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二)补助内容

2024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90万元,主要用途如下: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绩效管理及宣传报道等费用,计划资金3万元。

2.基层农技人员能力建设。开展农技推广骨干及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含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县级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实操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计划资金30万元。

3.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 于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宁农(科)发〔2022〕11号),对入选自治区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综合服务站以奖代补20万元。

4.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一是科技示范场所建设。支持3个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含1个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集成熟化、示范展示、推广应用、教育培训及基地规范运行等相关活动,推广应用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计划资金18万元,包括土地流转(租赁)、开展示范展示、观摩培训等活动补贴,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示范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补助;二是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对50名示范主体开展技术培训费用及物化补贴,计划资金4万元(培训费用1万元,物化补贴3万元)。

5.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聘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计划资金15万元。


2024年贺兰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以下简称“补助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评价考核对象与指标

绩效评价考核突出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农技推广人员能力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效果、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内容,设立6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

二、绩效评价考核步骤

(一)县级自评。由贺兰县农业农村局根据《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目标、重点任务和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逐项进行自评打分,并收集整理相关证明材料,认真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效(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等)和存在的问题等。

(二)自治区抽查复核。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采取线上考评和线下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成立检查组,抽取一定数量项目县,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检查、座谈交流、入户访谈、电话调查等方式,对项目县自评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核。在此基础上对项目县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价。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含80分)为良好;70-79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10日前,按照绩效评价考核要求完成县级自评工作,并向农业农村厅科教处报送绩效评价考核自评报告。

四、结果应用

农业农村厅根据查验核实情况,将各县(区)绩效考评结果评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并在2024年召开的有关会议上,对项目绩效考核评价优秀县给予通报表扬,对评价不合格县下一年度削减或取消项目资金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要严格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由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严格进行自评,推进绩效管理有效开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过程监管,层层传导压力。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和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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