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贺兰县争取自治区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2000万元(第二批4000万元、第三批8000万元),经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2024年贺兰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第二次)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使用计划,现将具体使用计划明细公示如下:
1.安排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贺兰县立岗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县级配套资金300万元。
2.安排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贺兰县常信乡蓝湾现代化苗种繁育大棚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500万元。
3.安排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习岗镇新平园区设施农业创新引领示范-数智绿色产业小院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50万元。
4.安排贺兰县农业农村局贺兰县2024年现代高效节水项目、贺兰县第三排水沟(常信段)尾水生态治理项目、贺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2700万元。
5.安排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贺兰县常信乡2022年重点小城镇项目县级配套资金850。
6.安排贺兰县自然资源局贺兰县习岗镇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县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
7.安排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银河路 沙海路)项目、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包头至银川铁路银川至惠农段沙湖站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县级配套资金2550万元。
8.安排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贺兰县第二十二幼儿园建设项目、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
9.安排贺兰县交通运输局贺兰县2023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项目、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项目县级配套资金600万元。
贺兰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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