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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640122MB1914859B/2025-0000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1-08
发布机构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行政执法决定
关 键 词 行政执法


2024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围绕《贺兰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贺兰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及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序提升执法水平,夯实执法责任,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队伍管理,在法治建设中纵深推进

1.落实持证上岗,提供执法保障。不断巩固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并且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提升整体执法效能。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经统计,我局目前共有执法人员53人,48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证,持证率达到90.56%。  

2.组织学法活动,提高执法能力。制定了《贺兰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半日”学法计划》和《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培训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参加2024年法治教育网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等,通过“集中授课培训+部门个人自学”和“线上+线下”学习的形式,以学促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2024年,累计举办执法规范化培训4期,参训人数90余人;参加厅级培训3次,参加市级培训4次,参加县区级培训23次。

(二)规范执法流程,在三项制度中稳步提升执法水平

2024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立案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2起,其中简易程序共29件,一般程序共53件,作出行政处罚案件66起,处罚金额212.282048万元,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1起,加处滞纳金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起。

1.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公示信息,对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当事人,按照规定于七个工作日内在十公示平台上传企业信用公示信息。2024年,累计在“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公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信息39条(包含2023年结转案件),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简易程序行政处罚信息29条,公示率达到100%。

2.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规定》等制度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督查,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流程进行全程记录,所有摄像资料均上传执法办案终端服务器,各经办部门由专人负责存储,可随时调阅查看;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了63台执法记录仪、58台对讲机、4台照相机、2台摄像机、3架无人机设备,34台车载记录仪(每辆车安装2台),2024年新采购20台执法记录仪,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加强案卷归档管理,统一印制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完善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录音录像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设备录制的电子数据资料存储方式、入卷办法及要求。同时在审核过程中确保案卷文字记录完整、录音录像有效衔接,要求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执法音像资料随卷归档,有效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回溯管理。

3.强化案件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案件审核制度,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与办案人员和法律顾问对案件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实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把控案件办理质量。本年度法制审核一般程序案件共计34件,其中建筑类17件、安全生产类6件、环境保护类3件、渣土类5件、市容市貌类1件、规划类2件;与各执法中队对接讨论案件办理、提供法律建议400余条;共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14次,确保了案件办理结果的合法与公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参加自治区住建厅、贺兰县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2次,其中10本案卷被自治区住建厅评为优秀案卷,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典型案例7件,通过自评自查和互评互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案促学,以案促改,进一步提高案卷制作水平。

4.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住建类行政处罚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其他类按照《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系统自由裁量基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始终遵循处罚法定、公开、公正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综合衡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宗旨,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同时,还要保证对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相同。

5.落实柔性执法。全面实行“柔性”执法及“首违不罚”、“包容免罚”原则,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劝导、教育为主,对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试行)》中所列明的违法行为,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向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规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责令行政相对人改正的,执法人员将依法对改正情况进行复查,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力量仍需专业化、年轻化力量补充

充足的执法力量是执法的基础,我局目前普遍存在执法队伍老龄化问题,导致整体执法力量偏弱,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有待提升,对政策法规的理解较差。尽管开展多次执法业务培训,但部分人员学习能力有限,难以将法律法规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专业性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需补充年轻、专业化的执法力量,提升整体执法水平。

(二)执法装备与技术手段有待更新升级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执法工作的复杂化,现代化的执法装备和高效的信息技术手段成为提升执法效率和准确性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局虽然已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基础设备,但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设备老化、性能不足、信息集成度不高等问题。特别是在数据分析、远程监控、智能辅助决策等方面,技术手段的欠缺限制了执法工作的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影响了执法效率和响应速度。

(三)执法监督与考核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有效的执法监督与考核机制是确保执法公正、规范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局在执法监督方面已建立了一定的制度框架,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监督不到位、考核标准不够细化、反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这导致部分执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监督和纠正,影响了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下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工作。持续落实“半日”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将率先垂范,发挥引领作用,不仅自身要深入学习掌握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更要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带动全局执法人员共同学习进步,形成上行下效、全员参与的“头雁效应”。同时,鼓励执法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学习,通过阅读法律书籍、观看法律讲座、参与线上学习平台等方式,不断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库,提升法律素养。

(二)强化执法能力提升培训。针对城镇燃气、市政设施、供暖供水等新领域工作,继续开展强化理论学习和更具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强化理论学习的同时,通过模拟执法、案例分析等方式,使执法人员能够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执法环境,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和执法队伍的执法效能。

(三)优化案审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对案件材料的完整性、执法程序与内容的合法合理性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核。对于风险类案件,适时组织办案人员开展案件审理会,进一步梳理案情与办案思路。对于疑难复杂类案件,及时引入和吸纳法律顾问及所涉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综合开展研判分析。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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