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在区、市、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政法委和县司法局的系列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贺兰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贺政办发〔2024〕11号)、《贺兰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贺政办发〔2018〕15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积极推进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住建局以“三定方案”为纲,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基,从岗位职责、运行与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逐步形成以“三项制度”及其配套制度为主线,以执法监督制度为保障的执法制度体系。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2名,法制审核人员1名,执法记录仪设备3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行业法律法规,对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开展行政执法监管检查。2024年共受理行政许可54件;行政处罚立案2件,处罚金额共4000元整,均已办理结案;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件,案件现由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已下发通知书,暂未收到裁定书。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机制建立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确定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站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领导行政执法工作办公室开展具体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检查规范性及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法律讲座等各项专业培训,认真组织规划好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制定并印发《贺兰县住建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更好地加强贺兰县住建局行政执法监管,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执法公示等制度,严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使用执法文书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四是制定执法队伍培训计划,利用干部职工例会,自4月22日起,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30期。
(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贺兰县人民政府官网及时依法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三是通过贺兰县人民政府官网定期依法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推动事后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严格执行行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负责人员1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中明确法律顾问配合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提供充分保障。二是及时调整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将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检查事项,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进行法制审核。清单明确了法制审核的重点、送审材料要求和审核部门、时限等内容。三是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100%,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五)重点领域执法监管
一是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抽查频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市场行为、扬尘治理等方面存在问题,2024年下发整改通知书、停工通知书407份,移交综合执法局处罚40个,约谈企业40家,对30个企业及个人进行不良行为扣分,并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上进行公示。二是物业小区检查情况。2024年以来,我局对贺兰县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日常巡查,对存在物业管理区域管理水平不到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楼道内电动车、自行车乱停放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向物业服务企业下发《物业巡查限期整改通知书》194份,督促尽快整改到位,经复查,均已进行了有效整改。三是城镇燃气行业检查情况。聘请专家对全县14家燃气企业开展多轮专项检查,同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凯添燃气公司、昆仑液化气公司等开展城市燃气安全检查,重点对医院、学校、餐饮等燃气用户等燃气使用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1份,查处燃气安全隐患243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四是房地产行业监督检查情况。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资质、公示内容、是否发布含有虚假、夸大宣传内容的房地产广告、是否存在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中介机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2024年共检查57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
(六)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严格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依法行政,明确执法主体,明晰执法者的职责和权责,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面核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邀请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专题讲座,共2场次。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是按部就班推进工作,对以案释法、创新执法等能力不足,执行还存在差距;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较少;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够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入脑入心,走深落实,不断用理论知识武装自身,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业务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分析掌握实际工作中潜在的变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制度建设。三是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不及时、不落实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坚持政治标准、专业标准,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单位依法行政建设中的智库作用,努力做到执法过程中法律顾问全线参与,积极推广优秀政府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在执法领域的普及。五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积极贯彻落实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将行政执法要求落实到工作实践中,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