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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马荣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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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马荣芳52岁,族,身份证号码:622424********2547。本局于20241121日作出“贺市监处罚2024199”《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

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此告知书,本局于20241121日向马荣芳邮寄送达此决定书,因无法联系,公告送达此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市监处罚2024199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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