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黄晓琴,女,48岁,文化程度:中专,汉族,身份证号码:612430********2129。本局于2024年1月16日作出“贺市监处罚〔2024〕13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处以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
2.当事人:罗金华,女,39岁,文化程度:小学,汉族,身份证号码:511025********7762。本局于2024年1月16日作出“贺市监处罚〔2024〕14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处以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
3.当事人:姚海英,女,61岁,文化程度:高中,汉族,身份证号码:630102********2948。本局于2024年1月22日作出“贺市监处罚〔2024〕15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处以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
4.当事人:郭西强,男,70岁,文化程度:大学,汉族,身份证号码:412727********5598。本局于2024年1月23日作出“贺市监处罚〔2024〕24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处以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
由于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此决定书,本局于2024年1月24日向你们邮寄送达此决定书,因你们联系不上或拒收,现特公告送达此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贺市监处罚〔2024〕13号);
2.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贺市监处罚〔2024〕14号);
3.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贺市监处罚〔2024〕15号);
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贺市监处罚〔2024〕24号)。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