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马鲁退,男,39岁,文化程度:文盲,东乡族,身份证号码:622926********109X,联系方式:1326454****。本局于2024年1月3日作出“贺市监催告字〔2024〕1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要求你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
缴纳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
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此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本局于2024年1月3日向你邮寄送达此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因你拒收,无法邮寄送达,现特公告送达此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履行上述义务,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附件:
1、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贺市监催告字〔2024〕1号)PDF电子扫描版。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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