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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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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设置:信访局、督查室、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周勇

办公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B座

邮政编码:750200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8:30-18:30)冬季作息时间(8:30-18:00)(周一至周五,周末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51-8061346

二、机构职责

(一)负责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承办自治区和银川市党委、政府的来文来电。

(三)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政府领导要求,研究政府部门和乡镇场请示事项,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报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领导同志批示,对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决定。

(四)负责政府与区市部门和政府与县委、人大、政协、人武部、驻县部队、区(市)属单位的工作联系。

(五)负责政府督查工作,督促检查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对政府决定的事项及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根据政府的工作重点和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和政府信息化建设,及时收集、编制县内外重要政务信息并向区市报送主要信息;指导、监督政府部门及乡镇场政府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负责编辑、出版和发行《贺兰县人民政府公报》。

(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内容审查,政务舆情回应处置等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及“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处理区内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办理网上信访、12345热线、县长信箱和政民互动平台等渠道的群众诉求,办理区、市交办的信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场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委、县政府上访及区市上访事件,负责区市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调处理进京上访劝返和维稳工作。负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总结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公开,负责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和联络。

(十一)负责办理政府外事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县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负责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办理县级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办理因公出国(境)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经贸、文化交流。负责因公出国管理有关事宜并监督检查,承办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有关事宜。指导全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协调做好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县活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政府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实施自治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社会化改革。负责政府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工作。负责行政综合执法执勤职能部门(单位)的执法执勤用车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和节能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同志要求。负责县政府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全县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十五)完成贺兰县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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