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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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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规范简称:发展和改革局

加挂牌子:贺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贺兰县数据局牌子

单位性质:政府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哈霜莹

办公电话:0951-3855375

机构设置:内设科室6个1个事业单位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8:30-18:30)冬季作息时8:30-18:00)(周一至周五,周末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6楼

二、主要责任: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执行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衔接、平衡、优化各主要行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组织编制以工代赈规划等。协调交通运输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负责监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发布经济信息;统筹协调基尼社会发展,提出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总体平衡和结构调整的预期目标及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相关重大事项的报告。

(三) 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分析基尼体制改革问题,卒子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四)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衔接平衡民生安全、水利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科技工业、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利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项目申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跟踪服务职责,拟订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统筹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和建设资金。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负责预审、上报由自治区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及批准后的协调工作,审批权限内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承担自治区、银川市在县域范围内实施项目的跟踪服务,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组织申报、月调度和平台维护等。承担县级基本建设项目组织申报、月调度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和政府投资类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会同各部门做好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和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五)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订产业升级发展的政策;统筹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组织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区市县各类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落实国家支持实体基尼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推进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六)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服务业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产业布局和结构。综合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情况。推进服务业产业布局和结构。综合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情况。推进服务业品牌化和标准化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计划,承担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及监管工作。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牵头落实内陆开放型经济实验区建设、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统筹落实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拟订相关重大规划及政策,协调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将创新驱动融入高质量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和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八)负责统筹推进数字贺兰、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市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统筹推进实施。推动全县数字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在具体承担书记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管理;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协调能源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能源科技推广。负责拟订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规划、政策、方案。组织拟订清洁生产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清洁能源促进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行业竞争力。

(十一)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批准的定价目录和定价权限,制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行使管理职能,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论证,组织召开政府制定价格听证会;负责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监测、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及时反映市场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实现价格总水平调控;负责制定价格干预措施、价格备案。

(十二)负责拟订全县粮食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按调令组织救灾物资的紧急调度。

(十三)协同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四)承担全县国防动员综合协调任务。

(十五)统筹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执行党中央、区、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安排,组织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评细则,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组织各部门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评测工作,梳理、汇总、分析研判评测结果,对评价结果及运用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负责“诚信贺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各单位做好失信行为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等措施。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统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工作。

(十六)承担经济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设计生态、资源、科技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十七)强化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执法、法制审核职责,具体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据领域执法工作。

(十八)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署及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县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相关职责分工。

三、有关职责分工。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有关职责分工。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牵头做好特许经营模式推进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严格把关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等有关内容,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职责。2.科技创新工作有关职分工。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等行业部门协调推进本行业、领域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3.人口发展工作有关职责分工。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研究拟定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4.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有关职责分工。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落实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等储备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 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档案、统计、宣传、党务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估;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关重大问题、重大方针政策和调查研究,进行宏观预测、预警分析,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调控对策建议;负责组织撰写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卫生、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和材料;组织开展重大问题和相关课题研究;承担对外宣传、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局系统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县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统筹协调交通运输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完成县“诚信贺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职责;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各成员单位信用建设典型经验;组织承办领导小组的会议和活动。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联系电话:0951-3873283

(二) 项目管理办公室。衔接平衡生态环境、城镇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健康养老、扶贫、能源等领域规划和项目申报。负责权限内铁路、公路、机场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及组织呈报工作。负责监测研判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趋势,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跟踪服务职责;负责预审、上报由自治区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及批准后的协调工作;组织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承担自治区、银川市在县域范围内实施项目的跟踪服务,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组织申报、月调度和平台维护等。承担县级基本建设项目组织申报、月调度等相关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统筹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和建设资金。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联系电话:0951-3855261

(三) 区域协调办公室。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订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的有关政策,监督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并组织调控;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批准的定价目录和定价权限,制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负责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监测、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及时反映市场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论证,组织召开政府制定价格听证会;负责制定价格干预措施、价格备案。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申报和争取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发展壮大全县服务业。

联系电话:0951-3873293

(四) 粮食和物资储备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951-3855273

(五)国防动员办公室。承担全县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任务等。

    (六)能源管理办公室。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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