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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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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规范简称:贺兰县商务局

单位性质:政府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张翠

内设岗位:综合管理岗位、商务服务岗位、投资促进岗位

单位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中心A座9楼

邮政编码:750200

工作时间:冬春8:30-12:00 14:00-18:00;夏秋8:30-12:00 14:30-18: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1-8081668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区、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关于商贸流通发展、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研究拟定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及投资促进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积极协调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 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行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方式的发展,培育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仓储配送、供应链体系建设等现代产业,积极培育电商企业,推进现代商贸流通发展。按照职责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三)牵头推动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拟订有关推动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

(四)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全县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并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市场体系;配合区、市和相关部门指导县域商业网点规划布局;负责商品现货市场的行业管理,推动我县特色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宣传推广和销售。

(五)承担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活必需品流通管理、市场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和信息引导。

(六)负责整顿和规范商务领域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药品流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监督管理租赁、原油、成品油、药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等特殊产品流通行业;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交易关系。

(七)负责落实国家及区、市制定的进出口促进政策,配合区、市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工作。推进对外贸易便利化,推动出口品牌和外贸转型升级、科技兴贸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八)配合区、市商务局组织协调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产业安全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外国投资政策,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协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设立、变更等事项。

(十)协调推进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

(十一)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及规定;配合区、市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投资等业务;配合区、市协调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和外派劳动培训等相关管理工作。

(十二)协调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掌握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动态,研究制定贺兰县经济合作与投资促进的政策措施、年度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县域经济合作与投资促进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参加由上级主办的投资贸易洽谈会活动; 牵头落实县政府与其他地区签订的投资促进与交流事宜。承担招商出访、客商来访及对接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组织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论证和协调工作。

(十三)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库和资源库。在县域范围内广泛征集招商引资项目,建立项目 库并负责组织筛选,为投资商和有关单位提供项目咨询服务。

(十四)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数据的统计、情况分析、考核考评、汇总上报工作;承担区、市政府对贺兰县招商引 资考核评价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辖区内会展业促进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各类会展活动。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执行自治区、银川市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七)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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