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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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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规范简称:贺兰县就业中心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单位级别:副科级

主要负责人:田思奇

办公电话:0951-8080801

办公时间:冬春8:30-12:00 14:00-18:00;夏秋8:30-12:00 14:30-18: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贺兰县光明西路仁和巷4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统筹全县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和人才工作服务体系,组织协调落实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二)组织、协调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的培训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全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

(三)负责全县失业人员及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咨询等业务,根据求职者自身条件进行择业指导、用人指导。

(四)组织协调指导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为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招聘会,为用工单位和求职者牵线搭桥,并做好市场用工和求职分析预测,建立健全失业预警机制,为全县扩大就业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五)负责全县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

(六)协助社保局做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负责失业基金的管理、发放工作。

(七)负责全县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做好《就业创业证》办理、求职登记、招(工)聘和中介服务工作,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及各类求职人员职业介绍和求职登记、管理及咨询服务工作。做好信息的收集、发布等管理工作,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八)负责全县劳务中介组织机构及劳务经纪人队伍管理、认证,并指导其业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创业担保贷款的发放、管理工作。

(十)做好人事代理工作,承办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工勤人员)、辞职辞退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和破产企业职工等人事代理工作;办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调配安置大中专毕业生有关事宜。

(十一)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开展人才招聘与引进工作。

(十二)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监管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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