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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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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贺兰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规范简称:县工信和科技局

单位性质:县政府工作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许亚伟

办公电话:0951-8061367

机构设置:内设3个岗位

办公时间:夏季8:30-18:30 ;冬季8:30-18:00(周一至周五,周末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4楼

二、主要职责

(一)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推进工业、信息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协调和管理,协调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

(七)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重大示范工程和工业环境保护、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行业绿色发展。

(八)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重大科技问题、研判科技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推进全县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九)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落实。推动全县科技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发展建设。组织提出科技与教育、人才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拟订科研机构布局规划和改革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督促落实,推动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科技计划的优先支持方向、重点任务和年度安排。

(十)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十一)牵头组织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落实自治区、银川市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推动重要科研成果的示范应用。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二)统筹推进全县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协同推进贺兰山(院士)实验室等自治区实验室建设,推动县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拟订吸引集聚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科技人才国际交流,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

(十四)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东西部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

(十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落实科技伦理制度措施,统筹推进科研学风作风建设。负责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

(十六)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促进科技安全和统筹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的部署要求、政策措施和重要任务。做好全县科技保密工作和国防动员领域科技工作。

(十七)强化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执法、法制审核职责,负责工业节能领域、科技领域执法工作。

(十八)贯彻落实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署及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贺兰县县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岗位

(一)综合管理岗位。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财务、保密、档案、统计、信访、意识形态、政务公开、科普宣传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预算等工作。

(二)工信管理岗位。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和工业领域新兴产业发展计划及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年度投资规模计划和保障措施。推进工业、信息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分析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民用爆炸物行业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参与配合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承接国内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提出优化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工业园区发展情况,指导协调工业园区的产业规划和建设发展,协调解决园区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技术装备升级工作。负责拟订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领域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规划、政策和国家、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协调企业减负各项工作和企业改制的有关遗留问题。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业工作。负责做好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负责推进军转民、民参军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工业领域节能监察工作,指导工业行业绿色发展。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管理。负责工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等工作。

(三)科技管理岗位。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银川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和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县科技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落实。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特派员管理和科技帮扶工作。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落实自治区、银川市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提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基地的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创新平台、基地的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领域科技项目管理。负责科技惠民工作。承担创新调查制度实施、科技统计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和创新创业服务工作。拟定吸引国外高端科技人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国际科技人才交流。负责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促进科技安全和统筹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的部署要求、政策措施和重要任务。做好全县科技保密工作和国防动员领域科技工作。负责全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东西部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负责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负责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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