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
单位性质:组成部门
主要负责人:马晓东
办公电话:0951-8065938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7个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冬季8:30—12:00 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贺兰县朔方南街美洁巷1号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市县关于街道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做好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站)建设和日常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四)组织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社区老年人服务、社会救助服务、下岗职工再就业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引导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社区服务事项健康发展。
(五)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爱国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监管等工作。
(六)统筹执法监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县级部门派出执法机构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指导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
(八)维护社区平安。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
(九)整合信息资源。推进城市社区信息化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工会、团委、妇联及社会团体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电话:8081912。
(二)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工委、办事处内部事务运行、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两代表一委员”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各类会议、文件、机要、信息、保密、人事、档案管理、武装、后勤保障、联络接待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电话:8065938。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社区建设、基层自治、卫生健康、人口、民生工程与服务、民族宗教、文化旅游、教育体育、食品安全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统计业务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电话:8068380。
(四)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县级部门派出执法机构依法开展执法工作;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8068350。
(五)民生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负责街道行政职权范围内事项的办理等工作;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负责社保、医保、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人员、高龄老人、孤儿、儿童福利、“三留守”、社会救灾救助等领域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残疾人、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指导社区政务服务代办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8066812。
(六)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供水供暖供气等监督服务工作,受委托承担辖区物业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反映居民公用事业相关服务需求;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8659386。
(七)综治中心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和普法宣传、平安建设、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社区禁毒与社区康复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和防灾救灾减灾工作;负责统筹网格化建设和管理、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电话:808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