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奶牛养殖企业、饲草种植企业:
为提升奶业生产效率和奶农自我发展能力,完善区域化全产业链奶业生产经营模式,保障奶类供给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农办牧〔2022〕13号)及《2023年国家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行动宁夏项目区实施方案》要求,我县拟申报实施2024-2025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现将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一是“智慧牧场”建设。支持圈舍、防疫、奶厅、饲料制备、挤奶及运输等环节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支持数字化智能化设备(自动喷淋、环境监测、精准饲喂和监测、全自动全混合日粮搅拌机、挤奶机器人、推料机器人、产奶量自动监测设备等)、信息化采集设备(智能项圈、计步定位、自动计量、个体识别等)、智慧牧场管理平台(发情监测系统、物联网、大数据智能汇总分析等)等推广应用。
二是草畜配套。支持通过租赁或长期订单等方式,促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等优质饲草料种植和奶牛养殖就地就近配套衔接,保障饲草料供应。支持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应用智能化机械设备,建设高水平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
三是探索奶业产地消费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奶农、合作社等主体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以巴氏杀菌乳、低温发酵乳、奶酪和民族特色乳制品为重点,支持奶源质量安全管控、乳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与设备购置、生产工艺升级、检验检测设备配备、冷链运输流通体系建设等。
二、申报条件
智慧牧场建设申报主体为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等适度规模养殖主体,且周边有配套饲草地,优先考虑奶牛存栏在5000头以下的奶牛场;草畜配套申报主体为饲草专业生产或加工合作社(企业)、种养结合的养殖专业合作社(企业、场);奶业产地消费新模式申报主体为奶农、合作社等。
三、相关要求
各申报实施主体根据项目要求及申报条件,将《贺兰县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申报表》及项目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报送至贺兰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站(政务中心C座309室,0951-8061576),我局将在项目下达后对申报主体开展遴选,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17:00,逾期申报者无效。
附件:1.贺兰县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申报表
2.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