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银川市强信心扩内需增动能稳经济政策措施》(银党办[2023]14号),为充分发挥上云标杆引领作用,在原通知基础上,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银川市遴选5-10家上云标杆企业,通过标杆引领,促进云服务、云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主要领域、主要环节的有效应用,带动生态圈企业上云用云,共享云计算的便利,降低企业信息化建设应用成本,实现企业研发、创新、生产和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二、申报要求
(一)重点围绕新型材料、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现代化工、轻工纺织、新食品等产业,在银川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的工业企业。
(二)有较好的企业信息化建设基础,已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开展基础设施类、管理类、业务类等上云应用,应用的云计算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符合企业实际需求。
(三)上云标杆企业通过上云,在管理、设计、研发、生产等各环节信息化程度提升较大,生产经营效率和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有明显改变,能充分体现上云在企业提质增效降本等方面有促进作用(包括基础设施类、管理类、业务类等上云投入)。(四)企业通过自身上云的成功实施,取得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模式和经验。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于10月31日前登录银川工业项目申报平台(https://xmgl.smenx.com.cn/smenx-xmgl/login.do)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并按照模板导入有关认定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在确保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且证明材料完整、真实有效的基础上,于2023年11月3日前完成初审。
(三)工信局复审。市工信局组织对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核、现场审核、专家评审、第三方投资审核、部门审核等确定拟认定企业名单并公示。公示有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工信局发文正式公布。
(四)奖补推广。被认定“上云标杆”企业,按照《银川市强信心扩内需增动能稳经济政策措施》(银党办〔2023〕14号)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市工信局组织专家总结梳理标杆企业经验做法和成效,推动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复制推广。
四、其他要求
(一)合同内容仅为以下内容的,不符合认定评审要求,具体为:一是仅为线上办公软件、智能通讯软件、视频会议软件、在线教育、虚拟云桌面、超高清视频、全息投影视频等各种工具及解决方案;二是土建、厂房建设和纯设备采购;三是其他与上云上平台无关的产品和服务。
(二)上云费用以实际支付额为准,应是合同额与发票额、银行付款凭证额等中以相对低的数额。
(三)前期已申报未评审的企业不用重复申报。
联系人:李丹6888662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6日
贺兰县联系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王志强,894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