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贺兰县2025年春节慰问活动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第45次常委会会议、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2025年春节慰问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决定在春节来临之际开展慰问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慰问对象总计17类22个单位11721人(户)611.95万元
(一)慰问资金由县财政予以保障(总计12类11026人,22个单位,共计资金595.25万元)
1.县民政局负责慰问民政对象7754户(人)。其中城乡低保家庭5129户、低保边缘家庭219户,城乡低收入高龄老人2041人、城乡特困人员287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8人、慰问标准为500元/户(人),共计387.7万元。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确定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慰问名单,由各乡镇场按照名单进行慰问,共计200户,具体为:洪广镇边缘易致贫户2户、脱贫不稳定户3户、突发严重困难户29户,金贵镇边缘易致贫户4户、脱贫不稳定户2户、突发严重困难户36户,立岗镇边缘易致贫户9户、脱贫不稳定户2户、突发严重困难户24户,南梁台子边缘易致贫户13户、脱贫不稳定户4户、突发严重困难户42户,常信乡边缘易致贫户3户、突发严重困难户20户,习岗镇边缘易致贫户4户,突发严重困难户3户,慰问标准500元/户,共计10万元(以上慰问对象不得与其他部门慰问对象重合)。
3.县残联负责慰问贫困残疾人600户,慰问标准为500元/户,共计30万元。
4.县人社局负责慰问就业困难人员、生活困难企业退休职工60户,慰问标准为500元/户,共计3万元。
5.县委宣传部负责慰问家庭困难道德模范9人,慰问标准为500元/人,共计0.45万元。
6.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参战退役军人,涉核退役军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在乡复员老军人,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三属”人员)804人、现役军人、军属代表、民兵教练员185人、企业军转干部6人,慰问标准为500元/户;慰问参加抗日战争、抗美援朝老战士3人,慰问标准为2000元/人;慰问全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3人,慰问标准为1000元/人;慰问服役8年以上战士父母及其他生活相对困难战士父母和家属144人,慰问标准为500元/人;慰问边防官兵家属100人,慰问标准为1000元/人,并组织其家庭所在的乡镇(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携街坊邻居向边防官兵寄送慰问信、为边防官兵家庭张贴春联,向荣立三等功以上或受战区以上表彰的官兵进行登门慰问,总计67.85万元。
7.县委政法委牵头负责慰问因公牺牲民警、干警家属和因突发疾病去世干警家属5人(公安局3人、检察院2人),慰问标准为2000元/人,县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人,慰问标准为1000元/人,共计1.2万元。
8.县委统战部负责慰问部分统战人士124户,慰问标准500元/户,共计6.2万元。
9.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慰问县城环卫工人508人,绿化工人24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慰问农村环卫工人455人,慰问标准为500元/人,移风易俗新风尚家庭10户,慰问标准为500元/户,共计49.85万元。
10.县卫健局负责慰问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20人,慰问标准500元/人,其中:村卫生室和卫生服务站10人,各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共计1万元。
11.县工商联负责慰问优秀企业家代表10人,慰问标准为1000元/人,共计1万元。
12.慰问22个单位:县人武部、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中队、雷达站、中心敬老院各3万元,县人民医院、第二敬老院、宁夏归德林医养服务中心各2万元,贺兰县残疾人托养中心、贺兰县残疾人康复中心、贺兰县疾控中心、贺兰县中医院、贺兰县妇幼保健院、南梁台子卫生院、贺兰县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银川中铁水务集团贺兰供水有限公司、贺兰县供电公司、昊阳热力公司、百新热力公司、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宁夏昆仑能源有限公司贺兰分公司各1万元,总计37万元。
(二)慰问资金由县财政局和县委组织部共同筹集(慰问人数686人,驻村工作队9个,共计16.7万元)
13.县委组织部负责慰问686人,其中:离休干部6人,离休干部遗孀23人,退休县处级领导42人,城乡困难党员544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1人,高层次人才和挂职干部70人,驻村工作队9个,县处级以下退休干部,由原单位负责统筹慰问。以上需财政保障16.7万元,剩余不足部分由县委组织部自筹或争取上级资金保障。
(三)慰问资金由各部门自筹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保障
14.县总工会负责慰问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困难职工、节日期间坚守一线岗位的职工,慰问标准500元/人。
15.团县委负责慰问困难青少年群体,慰问标准300元/人。
16.县妇联负责慰问困境单亲母亲,慰问标准1000元/人。
17.各单位帮扶责任人慰问帮扶户,资金由各帮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筹集。
二、慰问安排
1.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集中慰问县人武部、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县医院、消防救援大队、中心敬老院,对武警中队、县第二敬老院、县中医医院、贺兰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雷达站进行分组慰问。
2.县四套班子领导分组慰问部分养老机构、离退休干部、道德模范、困难老党员、残疾人和困难职工、优抚对象、边防官兵家属及民政对象。
3.四套班子分管领导结合各自分工,对分管领域内的机构及个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走访慰问。
4.其他慰问对象由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慰问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春节慰问活动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细致部署,及时送上党和县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确保全县干部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
(二)强化统筹协调。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全县的春节慰问活动资金管理,有慰问项目资金的县直部门要主动和乡镇场、街道联系,同时与民政局对接核对慰问名单,确保慰问对象不重复、不遗漏;各部门及乡镇场、街道要积极与财政对接核拨资金;各类慰问金、物资发放表须做到要素齐全、签字真实、地址清楚、分类明确、联系电话准确;慰问活动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金、严禁将慰问金下发各村(社区)自由慰问、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拆分慰问金。
(三)强化工作作风。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集体慰问、分组慰问,由县民政局做好统筹组织,县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做好配合工作,各组联络员根据分工负责做好协调工作,确保慰问工作顺利进行。由政府办公室负责慰问活动所用车辆的统一调配;各单位要及时对接区市对口部门,确定慰问时间、对象、方式,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避免扎堆慰问、重复慰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四)强化监督指导。慰问活动原则上要于春节前完成,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对慰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1.四套班子领导春节走访慰问分组安排
2.2025年春节城乡困难群众慰问任务分配表
附件1
四套班子领导春节走访慰问分组安排
集中慰问
慰问领导 丁 炜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兰县委书记
田晓波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炳炳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陆 斌 县政协党组书记
马小平 县委副书记、立岗镇党委书记
周立成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白景晶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段建宏 县委常委、人县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慰问对象 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公安局负责)
县人民医院(卫健局负责)
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负责)
中心敬老院(民政局负责)
随行人员 周 勇 王 娟 钱忠军
联 络 员 段荣珺 18895092611
分组慰问
第一组
慰问领导 丁 炜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兰县委书记
马小平 县委副书记、立岗镇党委书记
白景晶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周立成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赵元学 县委常委、县人民武装部上校政治委员
慰问对象
1.机构:
武警中队(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2.离退休干部:
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组织部负责)
原县政协主席(县委组织部负责)
3.因公牺牲干警家属(公安局负责)
4.高层次人才(县委组织部负责)
5.低保对象(民政局负责)
6.边防官兵家属(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随行人员 王 娟 钱忠军
联 络 员 李 虎 18995177168
第二组
慰问领导 田晓波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丁 尧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王岩弘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常雪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慰问对象
1.机构:
贺兰县第二敬老院(民政局负责)
2.离退休干部:
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组织部负责)
原县人大副主任(县委组织部负责)
3.城乡困难群众:
困难残疾人(残联负责)
坚守一线岗位职工(总工会负责)
特困人员(民政局负责)
4.金贵镇江南村驻村工作队(县委组织部负责)
5.统战人士(县委统战部负责)
6.优抚对象(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随行人员 傅 龙 张喻花
联 络 员 段荣珺 18895092611
第三组
慰问领导 刘炳炳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段建宏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 君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司俊杰 县人民武装部上校部长
马 皓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慰问对象
1.机构:
贺兰县中医医院(卫健局负责)
2.离退休干部:
原供销社干部(县委组织部负责)
原政协主席(县委组织部负责)
3.城乡困难群众:
困难老党员(县委组织部负责)
孤儿(民政局负责)
4.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随行人员 周 勇 王 娟
联 络 员 魏 鹏 13369586881
第四组
慰问领导 陆 斌 县政协党组书记
王鉴之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唐 健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宗怀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慰问对象
1.机构:
贺兰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残联负责)
雷达站(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2.离退休干部:
原县人大副主任(县委组织部负责)
原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组织部负责)
3.城乡困难群众:
困难职工(人社局负责)
环卫工人(综合执法局负责)
孤儿(民政局负责)
4.道德模范(县委宣传部负责)
5.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随行人员 马立中 田沛霖
联 络 员 桂杰雄 15809517188
工作要求:
1.慰问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区、市有关要求,慰问期间所用车辆由县政府办公室协调公车平台统一调配,并优先使用中巴车辆,每组慰问最多使用2辆车。
2.机关中心负责慰问车辆安排,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相关单位负责做好慰问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慰问路线引领事项,并提前同各组工作人员沟通,确保慰问工作顺利进行。
3.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场、街道办及相关单位分别负责通知慰问对象在家等候,提前准备慰问金,了解慰问对象家庭情况并将情况上报至联络员,同时协助县民政局做好各项慰问工作。
4.请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做好新闻报道工作,每组安排一名记者随行。县融媒体中心在各组慰问活动结束后集中统一进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