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贺兰县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十五届县委2024年第21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一反三,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工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取得新成效。按照县委主要领导对《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和相关工作要求,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涉及全国4个方面7类90个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制定本方案。
一、警示片披露问题自查整改任务分工
(一)违反四水四定,违规取水用水
1.一些地方不顾水资源禀赋,不落实国家要求,擅自取水、超量取水、粗放用水问题十分突出。如:宁夏中卫企业违规取用黄河水问题。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贺兰工业园区、各乡镇(场)
(二)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去产能工作落实不力
2.一些地方盲目违规上马“两高”项目,去产能工作落实不力,加剧水资源紧缺状况,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如:宁夏宁东盲目新增焦化产能。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豪龙建材违规增加水泥熟料产能。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审批局、工科局、水务局、贺兰工业园区、各乡镇(场)
(三)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3.一些地方违规开发建设问题仍然多发,严重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如:吴忠市盐池县米孚环保以生态修复治理名义违规堆存大量固体废物。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存在违规开垦和放牧现象。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贺兰工业园区、各乡镇(场)
4.一些地方大肆侵占生态敏感区,林地、草地、耕地保护不力。如:宁夏吴忠三北防护林建设管护不力。宁夏石嘴山违规占用毛乌素沙地荒漠草原。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贺兰工业园区、各乡镇(场)
5.一些地方不重视沿黄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侵占或损毁文物保护区。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各乡镇(场)
(四)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6.一些地方生态环境监管不到位,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问题明显。如:宁夏固原隆鑫淀粉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中卫市众泰工贸硅铁矿热炉长期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配套建设的脱硫脱硝设施未投入使用,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严重。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县工科局、水务局、贺兰工业园区、各乡镇(场)
7.一些沿黄重要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生活污水直排、污泥处置不到位等问题突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贺兰工业园区、各乡镇(场)
二、涉及银川市3项问题需举一反三自查整改任务分工
问题一:2011年4月,国家11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全国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04年以后开工建设的高尔夫球场开展清理整治。根据国家2017年1月公布的全国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结果,宁夏颐和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高尔夫球场、银川顺丰黄河运动公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高尔夫球场均被列为整改类球场。
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先后明确,问题球场不得举办任何赛事,整改类球场不得违规经营。2023年10月现场调查发现,颐和高尔夫球场、顺丰高尔夫球场分别占地1353亩、1058亩,均未取得立项用地、环评等手续,2021年以来一直违规经营。颐和高尔夫球场2023年9月违规举办比赛,顺丰高尔夫球场2023年违规举办两场比赛。颐和高尔夫球场有2口地下水井,2021年8月至11月、2023年1月至8月未经许可,违规取用地下水。顺丰高尔夫球场未经许可,2023年3月从东侧黄河支渠清水沟违规取水。
自查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自查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市场监管局、审批局、各乡镇(场)
自查整改目标:全面查治取缔未批先建、违规经营、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
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自查整改措施:
1.排查全县是否存在类似建设项目。
2.全面核查相关经营类和公益类球场立项用地情况,对未取得手续的球场用地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全面核查相关经营类和公益类球场违规取用地下水情况,查处并规范企业取用水行为。
4.全面核查相关经营类和公益类球场环保情况,依法依规查处环保违法行为。
问题二:2023年9月至10月现场调查发现,陕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6月以来将23.3万立方米建筑垃圾倾倒填埋在西夏区兴泾镇黄花村,占地271.7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112亩。
自查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自查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贺兰工业园区、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自查整改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对违法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全面排查并及时进行处置,占用的土地经复垦后具备作物种植条件。
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自查整改措施:
1.排查全县范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2.对违法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核查处置。
3.对占用的耕地进行修复,确保耕地修复后具备作物种植条件。
问题三:2023年10月现场调查发现,灵武市郝家桥镇狼皮子梁生态移民安置区北侧5公里存在一处废弃矿坑,位于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2014年3月,灵武市在该废弃矿坑内违规建设投运1座库容5万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占地约8亩,埋深约7.8米,填埋垃圾约4.2万立方米。填埋场还存在无地下水监测井、填埋气导排系统损坏等问题。
自查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自查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综合执法局、住建局、贺兰工业园区、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整改目标:全县范围内无废弃坑矿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1.在全县范围内排查有无废弃坑矿,如有废弃坑矿需及时进行处置。
2.在全县范围内排查有无生活垃圾填埋场,如有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进行封场,通过植被绿化等手段逐渐恢复对占地和植被的影响。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摸底(2024年6月至2024年9月)。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各乡镇(场)组织开展自查排查。
(二)推动整改(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各乡镇(场)针对自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彻底整改存在问题。
(三)整改验收(2024年11月至12月底前)。整改任务完成后,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成立自验组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行验收。自验合格后,报市级牵头部门申请销号,并向市整改办报备。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站位。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认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责任分解到岗、具体到人,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扎实开展排查整治。
(二)坚持举一反三。严格对照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4个方面7大类突出问题,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面排查分析辖区内生态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问诊式”排查,确保排查彻底、不留死角。请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明确1名具体联络人员并于7月15日前报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中心A座806室)。
(三)建立整改台账。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职能职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清单和工作台帐,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和闭环管理。整改工作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快速销号,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强力推动,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四)严格整改销号。建立整改销号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对照台账严格按照确定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推动问题整改销号。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
附件:1.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联络员名单
2.贺兰县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排查整治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