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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贺兰县政协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兰县政协2024年度协商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4-00007 文 号 贺党办〔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02-08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协商计划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现将《贺兰县政协2024年度协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贺兰县政协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政协2024年度协商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坚持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确定政协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议议题”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广泛征集议题,按照相关程序审议确定协商议题,制定2024年度协商工作计划。

一、协商议题

(一)常委会议协商议题(3项)

1.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建设(三级政协联动)。

牵头领导:蔡  霞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主要协商单位:县委统战部

配合协商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2.关于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

牵头领导:叶  宏

牵头单位:提案和委员联络委员会

主要协商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协商单位: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4年5月

3.关于我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建设 促进市场经济主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调研。

牵头领导:钱  瑞

牵头单位:社会治理委员会

主要协商单位:审批服务局

配合协商单位:贺兰工业园区

完成时限:2024年8月

(二)专题协商会议议题(2项)

1.关于贺兰县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

牵头领导:蔡  霞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主要协商单位:教育体育局

配合协商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4年5月

2.关于我县预制菜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

牵头领导:叶  宏

牵头单位:经济委员会

主要协商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协商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三)民主监督协商议题(2项)

1.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的调研。

牵头领导:叶  宏  

牵头单位:经济委员会

主要协商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农业农村局

配合协商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4年7月

2.关于我县“三治”融合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调研。

牵头领导:钱  瑞

牵头单位:社会治理委员会

主要协商单位: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

配合协商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二、组织实施

(一)认真制定方案。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承办单位)要围绕协商议题于3月底前制定协商方案,细化议题内容、时间、调研、视察方式以及协商程序、工作步骤。

(二)组织开展学习。按照“不学习不能开展调研,不调研不能开展协商”的要求,开展协商活动前,围绕协商议题,组织参与协商的委员和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解议题所涉及的相关法规、政策、计划及发展状况,做好知识储备,为精准协商打下坚实基础。

(三)深入调查研究。由县政协领导带队,统筹各方力量,就负责的议题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充分沟通协商,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四)召开协商会议。学习、调研结束后,围绕议题涉及的相关问题召开协商会议,在会议召开一周前,将协商议题发布到“宁夏政协履职通APP网络议政”专栏,线上线下同步征集委员意见建议,分析有关情况,梳理意见建议,形成专题调硏报告或意见建议专报。召开县政协常委会议协商时,邀请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召开专题协商会议、民主监督会议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协商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制度。常委会议协商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经县政协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县政协党组报送县委;专题协商会议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经县政协主要领导审阅后,以县政协报送县人民政府;民主监督协商议题提出意见建议,经县政协分管副主席审核后,由县政协办公室以意见建议专报形式,报送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

(二)建立工作督办落实机制。呈送的专题调研报告或意见建议专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事项或分管领导的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抓好落实,政协办公室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委员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回头看”。

(三)健全完善反馈答复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和政协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要及时向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党派、团体或委员反馈办理情况,推动协商成果的采纳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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