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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兰县建设黄河流域节水型引领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4-00004 文 号 贺党办〔2024〕6号 发布日期 2024-02-02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节水型 示范区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部、支部):

《贺兰县建设黄河流域节水型引领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县委2024年第2次常委会会议、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建设黄河流域节水型引领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落实“四水四定”重大责任,推动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城乡用水以及非常规水高效利用,实现人水和谐、地水相宜、产水适配、城水协调,确保全县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益在全区走在前列、作出示范,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节约〔2021〕37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实施方案》(宁水节供发〔2022〕9号)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区市县“十四五”规划,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目标,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通过系统规划优化用水结构,改革用水制度,转变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推动全县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实现节水减排、绿色发展、人水和谐。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农业节水效率效益(双效)领跑区

1.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加快实施灌区节水技术改造,提高灌区输配水能力,有效降低漏损。完善灌区用水计量设施,加强供水调度和用水管理,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推进灌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灌溉供水保障能力。到2027年底,基本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初步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

牵头部门:水务局

责任部门: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2.推进田间工程节水改造

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工程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和配套田间用水计量设施。建立全县墒情监测网络,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覆膜保墒等先进适用技术。到2027年底,全县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总灌溉面积的50%以上,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到0.58,实现田间灌溉用水效率明显提升。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各乡镇(场)

3.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

以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深度开展农业节水控水。积极发展低耗水和旱作农业,逐步控制高耗水农作物种植面积,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培育选育高产农作物新品种,推广抗(耐)旱、高产、优质农作物品种。稳定粮食生产面积、适度增加蔬菜种植面积,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到2027年底,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31万亩,蔬菜种植面积增加至28万亩。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科技和工信局、各乡镇(场)

4.创建农业节水管理机制新模式引领

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扩大改革范围,结合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及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到202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基本完成改革任务,节水体制机制体系基本完善。

牵头部门:水务局

责任部门: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二)建设工业节水减污降碳(“双减”)示范区

1.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及空间布局

合理规划工业发展布局和规模,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以适应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约束。规划企业内、产业链及区域间节水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打造节水减污降碳转型效果明显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工业节水改造行动,到2027年,建成较为系统的工业节水改造管理体系,并形成工业节水示范。

牵头部门:发改局

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水务局、住建局、科技和工信局、各乡镇(场)

2.健全节水减污降碳体制机制

全面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建立全县用水企业节水信用制度,建立健全水量交易、刚性约束、全社会节水的节水制度政策。完善工业节水减污降碳标准体系,构建多方协同推进的标准工作机制。探索开展节水减污降碳发展评价、节水信用年度评价,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面向企业打造普惠集成的工业节水减污降碳服务平台。建立节水减污降碳日常管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开展工业减排改造行动,到2027年,建成较为系统的工业减排改造制度方案,并形成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

牵头部门:发改局

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水务局、科技和工信局、各乡镇(场)

3.培育节水减污降碳企业

鼓励开展工业节水、废水处理利用、节能降碳等方面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引导绿色工厂进一步提标改造,对标先进水平,培育一批“节水”“零排放”“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引导企业将节水减污降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培育节水减污降碳供应链。归纳优秀典型经验和案例并进行宣传推广,遴选节水标杆企业,申报国家区市水效领跑者企业、节约用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升级改造行动,到2027年,形成工业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制度体系,绿电园区运行进一步完善,打造碳达峰试点。

牵头部门:科技和工信局

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发改局、住建局、水务局、各乡镇(场)

4.打造节水减污降碳园区

鼓励打造并推广园区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模式,实现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资源化高效利用。创建节水减污降碳型园区,遴选节水标杆园区,申报国家水效领跑者园区,争创国家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示范园区,建立“节水减污降碳型—节水减污降碳标杆—水效能效领跑者”三级水效能效示范引领体系。到2027年,节水、减污、降碳三者与当地其他规划之间的协同性进一步提升,形成节水减污降碳协同试点。

牵头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发改局、住建局、水务局、科技和工信局、各乡镇(场)

5.建设水权排放权市场

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县统一的用水权、污水排放权交易市场,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推进推深水权交易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用水权交易风险预控制度,探索设立用水权交易风险补偿基金。推进污水排放权、碳排放权交易,探索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完善相关市场化机制,到2027年,水价制度得以完善,水权、排污权交易市场更为成熟,碳排放交易初见成效;加强节水减污降碳监管,工业节水标准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更为系统。

牵头部门:水务局

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场)

6.推进节水减污降碳数字化转型

推动企业建立智慧用水管理平台、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理平台、碳排放智慧管理平台。推进绿色低碳技术软件化封装,聚焦节水减排、能源管理、节能降碳等典型场景,培育推广标准化的“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解决方案和工业智能应用,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挖掘5G在工业节水减污降碳方面的应用案例。推动企业建立智慧用水用能管理平台,到2027年,初步形成智慧用水用能管理平台典型案例。

牵头部门:科技和工信局

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网信办、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发改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场)

(三)建设城乡节水控损控耗(双控)标杆区

1.推进生活供水管网改造

制定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计划,开展城市供水管网普查工作,加强管网维修和漏水监测,完善管网检漏制度,通过实施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老旧管网改造等措施,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检漏、补漏、堵漏水平,推广应用新型管材和先进施工技术,控制管网漏损,逐步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

牵头部门:住建局

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发改局、财政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中铁水务贺兰分公司

2.全面推广普及节水器具

定期开展用水器具检查,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覆盖率达80%以上,市场抽检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100%,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中,均不得继续使用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鼓励城乡居民家庭淘汰和更换非节水型器具。

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3.全面实施公共领域节水

公共机构积极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小区绿化宜选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选用节水器具,打造城乡居民生活节水样板。

牵头部门:住建局

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网信办、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和工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4.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从严控制洗浴、洗车、餐饮、娱乐、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推动特种用水行业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设施。餐饮、娱乐、宾馆、洗浴、洗涤等服务性企业实施节水型器具和设备改造,提高用水效率。

牵头部门: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公安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水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5.广泛开展居民、单位节水宣传工作

结合节水载体建设,及时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发挥节水宣传教育引领作用,联合教育部门在低年级小学生中开展“节水大使”宣传教育活动;让节水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形成全社会节水氛围。

牵头部门:水务局

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宣传部、发改局、教育局、住建局、科技和工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6.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

进一步加强县域节水工作,巩固和发展节水成果,将节水落实到贺兰县总体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利用、一水多用。

牵头部门:水务局

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教育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和工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四)非常规水全行业深度参与

1.完善顶层设计

制定《贺兰县非常规水利用专项规划》,统一非常规水利用实施思路,综合考虑经济和社会效益;将配套管网与非常规水利用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管网输配能力与非常规水生产能力、终端用水量相匹配。

牵头部门:水务局

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2.合理布局输配设施

优先考虑靠近集中用水用户及景观补水河道,同时利用已有管廊,布置再生水管线,沿线布局加水点,方便市政杂用。

牵头部门:住建局

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发改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3.匹配长效工作机制

保障土地、财政、施工资源,建立监管机制,保障工程质量与进度;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参与非常规水利用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

牵头部门:水务局

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协作配合,同时积极拓展多层次、多元化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投资渠道,强化资金支持,全力推进黄河流域节水型引领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分工负责、落到实处。

(二)分工协作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分工表、列出任务图,积极协调各责任单位推动具体工作。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建设黄河流域节水型引领示范区取得的成效纳入各部门、各乡镇(场)年度考核内容,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掌握重点任务工作进度,督促协调重点难点工作。

附件:《贺兰县建设黄河流域节水型引领示范区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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