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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兰县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3-00092 文 号 贺党办〔2023〕91号 发布日期 2023-09-04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民族团结进步月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现将《贺兰县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贺兰县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方案

2023年9月是自治区第40个“民族团结进步月”、银川市第25个“民族团结进步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结合我县具体实际现就“民族团结进步月”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日-30日

二、活动主题

民族团结一家人 中华民族一家亲

三、活动内容

(一)承办2023年银川市第25个“民族团结进步月”启动仪式。发布贺兰县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石榴籽之旅精品路线,展示“红石榴”志愿宣讲服务队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现场开展义诊、义剪等志愿服务活动,展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非遗作品,促进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团县委、妇联、融媒体中心,街道办

(二)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学习活动。举办“牢记总书记嘱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通过专家授课、现场教学、座谈讨论、学思分享、应知应会测试等方式,加深广大党员干部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解。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图片巡展,生动展示中华民族交融演进的伟大实践,各部门(单位)、乡镇场、街道办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辖区群众参观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五个认同”。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

(三)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宣讲活动。常态化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大宣讲活动。依托社区、村网格员成立“红马甲”宣传队,依托青年宣讲团成员成立“蒲公英”青年宣传队,依托电商物流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成立“小蜜蜂”宣传队,依托妇联组织成立“她力量”宣传队,深入村、社区、企业等领域针对不同群体宣传民族团结政策、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利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教育中心资源,与共建高校北方民族大学合作,组织“石榴籽”宣讲员到全县中小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微宣讲进校园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统战部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

(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党课、视频学习、专家辅导、现场教学、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党味”浓、“鲜味”足、“滋味”佳、“回味”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党的百年光辉史中寻找民族团结的“基因密码”,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先锋带头作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全县各级党组织

(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专题文艺巡演活动。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人 中华民族一家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文艺汇演,排练一批汇聚爱国之情、民族团结之情、军民鱼水之情和热爱家乡之情,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时代特色、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在社区、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专场巡演,讴歌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幸福之情,营造民族大团结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文化馆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

(六)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群众性活动。举办“我们的节日—中秋节”“祝福祖国 喜迎国庆”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共吃一桌饭、共唱一首歌、共跳一支舞等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展现各族群众真情相守、互融互促、团结和睦的新风尚,营造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浓厚氛围,在风情浓郁、其乐融融的节庆活动中实现生活交往、思想交流、情感交融。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社区、行政村

(七)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参加环如意湖主题公园健步行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打卡竞赛活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组织篮球赛、乒乓球赛等深入群众的体育赛事,以赛促团结、以赛增感情,大力展现和弘扬各民族团结、进步、文明、拼搏的精神风貌。

牵头单位:总工会,体育中心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

(八)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立足机关、社区(村)、乡镇(街道)、学校、企业、新经济组织、宗教活动场所主阵地自身特色,与城市民族工作、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紧密融合,培育打造具有行业特点和地域特色的示范典型,发挥品牌优势和带动效应。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互学互查互评”活动,营造全社会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良好风尚和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

(九)实施“互联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在“贺兰石榴云”民族团结进步月专栏,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月”期间各部门(单位)、乡镇场、社区(村)开展的特色活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线上知识竞赛,动员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深入推广贺兰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IP宣传形象“和和”,持续创作《和和话团结》栏目,扩大知名度、美誉度,促进各民族在网络空间价值相通、认同相合、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

(十)开展“小小石榴籽 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开展“石榴籽”思政课评比活动,对精品课程进行录制,在“贺兰石榴云”传播中心集中宣传推广。深入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利用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兴趣小组等形式,积极开展“手牵手 共成长”主题书画比赛、经典诵读、讲故事、社会实践等活动,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团县委

责任单位:各中小学

(十一)开展“石榴花开文明行 石榴结籽心连心”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过程中,把志愿服务作为加强各民族沟通交流、增进民族情谊的重要途径,持续推进爱国卫生、文明交通劝导、维修、清洁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擦亮“爱要一起”的志愿服务品牌,增进各民族情感认同、凝聚各民族共同价值基础。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统战部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

(十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标语宣传活动。根据《关于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工作的通知》(贺统组办发〔20231号)文件,对照责任清单,在道路车站、城镇农村、街道社区、医院学校、旅游景点、广场花园等领域,通过宣传画、宣传栏、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等,在公交车辆、出租车、沿街门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切实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

(十三)开展民族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宗教场所,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加强对涉民族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控引导,完善网络舆情快速联动处置机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有力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民族团结、推动“五个示范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区市县党委安排部署,立足行业领域特点,细化任务分工,精心谋划、推动实施一批互动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活动,充分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确保“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热度高涨、精彩纷呈。

(二)统筹谋划,增强活动实效。各部门(单位)要围绕活动月主题,结合本部门实际和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探索“互联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运用“贺兰石榴云”传播中心、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手段,进一步拓展宣传活动渠道,增强宣传活动效果。

(三)广泛宣传,营造热烈氛围。全县要广泛宣传造势,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跟踪报道“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动态,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好经验、好做法和好事迹,提高各族群众对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的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维护民族团结、个个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浓厚氛围。

各部门(单位)于9月27日前将“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总结电子版发送至县委统战部邮箱,纸质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县委统战部办公室(贺兰县政务中心B座101室)。

联 系 人:孙富惠      联系电话:8061364

电子邮箱:hlxwtzb8061364@163.com

附件:1.“民族团结进步月”期间专题学习指导目录

      2.贺兰县“民族团结进步月”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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