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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兰县首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方案》的 通 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2-00069 文 号 贺党办〔2022〕59号 发布日期 2022-05-27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生态保护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贺兰县首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方案》,已经十五届县委2022年第26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首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宁夏要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嘱托,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贺兰实际,特制定贺兰县首届(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和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目标,扎实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加强生态保护治理  保障黄河长治久安

三、活动时间

从2022年6月1日启动,至6月30日结束,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四、活动内容

重点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贯彻、主题宣传实践月启动仪式、“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校园活动周、志愿服务等系列实践活动。组织动员全民广泛参与,厚植生态文明建设群众基础,引导全社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形成崇尚生态文明新风尚,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

(一)举行主题宣传实践月启动仪式

时间地点:6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常信乡四十里店村稻渔空间举行。

议程安排:会前播放《贺兰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宣传片》(热场)。①县政府主要领导致辞;②发布保护母亲河倡议书;③县政府主要领导向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授旗;④县委主要领导宣布贺兰县首届(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启动。⑤启动仪式结束后,区、市、县领导和参会人员参加“节水循环·立体种养”稻田放殖活动和“低碳环保·你我同行”健步行。

参加人员:拟邀请自治区及银川市政府分管领导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厅局相关领导出席;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各级新闻媒体记者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联、文化馆、体育中心、团县委、网信办、公安局、综合执法局、信访局、卫健局、习岗镇、常信乡、广银米业有限公司

(二)举办系列宣讲活动

1.组织参加银川市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

时间地点:6月5日—30日分三期在行政中心A座九楼设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贺兰分会场。

参加人员:县处级领导及各部门、相关企业负责人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2.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时间地点:6月5日(星期日)线上线下结合进行,上午9:00在欣兰广场举行集中线下活动,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步进行。

活动内容:①县融媒体中心全平台刊播《宁夏2022年“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片》《宁夏2022年生物多样性国际日主题宣传片》《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宣传片》。②开展“6·5”世界环境日主题志愿宣传活动,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公众生态环境意识问卷调查等。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教体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全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3.开展“学中送‘碳’·大家听”宣讲周活动

时间地点:6月6日—10日在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开展。

活动内容:邀请专家学者结合新能源、新材料、新食品产业发展,走进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宣讲“双碳”相关知识,重点讲解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碳达峰碳中和现状、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历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路径等内容。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相关学校、社区、企业

4开展网络有奖问答活动

时间地点:6月1日—30日在线上开展。

活动内容: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网络媒体等载体,组织编发软文等广泛宣传推送全市“网络有奖问答活动”相关内容,组织动员全县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网络有奖问答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5.开展“我与母亲河的故事”主题有奖征文活动

时间地点:5月15日—7月31日在全县开展。

活动内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开展“我与母亲河的故事”主题有奖征文活动,选择优秀征文推荐参加全市征文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融媒体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6.举办企业家专题培训班

时间地点:6月1日—30日在线上举办。

活动内容:连线银川市企业家专题培训班,面向全县企业家集中解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自治区《关于实施科技强区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等。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7.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全域推进全民参与精准分类”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地点:6月1日—30日在全县开展。

活动内容:在全县各部门(单位)、商业网点、学校、街道、社区等开展《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培训和垃圾兑换公益活动。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爱卫办)

责任单位:全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8.开展全民节水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地点:6月1日—30日在全县开展。

活动内容:向全县干部群众宣传讲解“四水四定”原则、河湖长制、水环境保护、节水知识,引导群众共同参与水环境保护治理。深入园区、企业、乡镇场、街道等开展节水宣传,营造水环境、水资源保护氛围。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全县各部门(单位)、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开展主题宣传报道活动

9.开设专题专栏

时    间:6月1日—30日集中宣传月,贯穿全年。

报道安排:县融媒体中心在《贺兰新闻》、魅力贺兰APP和“贺兰发布”等全媒体平台统一开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专栏”及相关子栏目,派出采访小分队深入挖掘我县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创新举措和亮点成效,对“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日宣传活动进行深度报道,通过消息、专题访谈、现场新闻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展现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情况。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县融媒体中心、发改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全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10.开展“媒体贺兰行活动”

时    间:6月中下旬。

报道安排:邀请中央驻宁和自治区、银川市主流媒体,深入我县进行集中调研采访,推出一批现场深度新闻报道和成就报道,全方位、高密度、多维度,集中呈现贺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果成效,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融媒体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全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11.推出融媒体产品

时    间:6月1日—30日

报道安排:以县融媒体中心为主,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题,拍摄制作宣传片和高清图片,协调人民网、新华社、央视频等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发布。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积极制作推出以“黄河安澜”“守护我的母亲河”“黄河岸边是我家”为主题的短视频、长图、海报等新媒体产品或融媒体直播互动活动,在重点新媒体平台密集推送,形成新声势。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发改局、融媒体中心、

水务局、自然资源局

(四)举办系列实践活动

12.开展人大代表送法活动

时间地点:6月1日—30日在全县开展。

活动内容:组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展现全县学法用法普法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取得的成效。

牵头单位:县人大办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13.开展专题协商活动

时间地点:6月1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

活动内容:组织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围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协商议政活动和民主监督,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

牵头单位:县政协办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14.举办“527我爱车·驾有所值”贺兰县汽车促销活动

时间地点:5月27日起至6月30日,在贺兰县各汽车销售企业。

活动内容:依托贺兰县46家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和6家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通过推出前1000台6座以下新车奖补950元/台的汽车强制保险补贴政策,推动汽车消费发展,同时大力宣传推广新能源汽车,倡导全民绿色低碳出行,扩大“买车在贺兰、好车在德胜”的品牌影响力。

责任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15.开展“2022黄河流域渔政执法亮剑行动”

时间地点:6月6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

活动内容:与全国同步开展“放鱼日”活动,放流黄河经济鱼类苗种。开展禁渔期交叉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捕捞犯罪活动;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功能,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持续向好;倡导安全文明垂钓,维护水生态环境面貌。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16.开展“山水之间·见绿生金”公益护绿活动

时间地点:6月至9月底在全县开展。

活动内容: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国家森林城市”“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开展贺兰县生态修复、增植补绿、树木养护、市民认养林建设等系列活动。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全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17.组织参加“绿色发展-大数据赋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论坛”

时间地点:待自治区党委确定

活动内容:积极组织县内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和创新人才团队,参加“绿色发展-大数据赋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论坛”,交流研讨大数据产业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参加人员:根据会议安排待定

牵头单位:县科协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县委网信办、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18.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校园活动周”活动

时间地点:6月1日—30日在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

活动内容: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主题班会和演讲、绘画、手抄报、摄影、废物再利用创意比赛等校园环境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19.举办“生态黄河·美丽贺兰”生态环境保护书画展

时间地点:6月3日—7月底,6月3日在星光村举办书画美术摄影作品展暨书画现场创作活动。

活动内容:面向全社会征集创作贺兰县在绿色转型、低碳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书画影像作品,全方位、多角度展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取得的成效。

牵头单位:县文联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20.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

时间地点:贯穿全年。

活动内容:依托“法律进乡村活动”载体和科普大篷车等资源,深入机关、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家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志愿服务“六进”活动,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力戒奢侈浪费,从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多个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妇联、妇联、团县委、科协、民政局、司法局

21.举办环境资源问题检察建议书集中公开宣告送达活动

时间地点:6月7日—6月30日在贺兰县人民检察院举办。

活动内容:选取环境资源典型问题,制发检察建议,通过公开宣告送达形式,释法说理,使公众“面对面”接受环保法治教育,引导公众形成环保意识,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参加人员: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自然资源局,企业代表、群众代表

牵头单位: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切实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研讨论证,落实各项部署。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贺兰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各项宣传实践活动方案,于5月2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组织抓好活动落实工作。

(二)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积极引导鼓励企业、群众和社会力量及资金参与投入活动。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开展大排查,依法从严处置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强化督导整改。各责任单位要密切联系,拓展公众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深度和广度。县委宣传部要严格落实好重大新闻稿件预审机制,做好媒体协调工作,加大对各项活动跟踪宣传报道,要评选主题宣传实践创新案例并积极推广推送。

(三)严格考核,强化督查。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活动协调推进会议,统筹活动相关工作,并对各部门单位活动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导检查、及时跟踪问效、严格考评考核,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问责。活动结束后,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领导小组”要形成活动总结报告,并呈报县委、县政府。

附件:1.贺兰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贺兰县首届(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启动仪式方案

      3.银川市首届(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宣传标语

      4.贺兰县首届(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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