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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兰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000/2021-00176 文 号 贺党办〔2021〕85号 发布日期 2021-09-23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全民运动健身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贺兰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十八届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部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推动体育大县向体育强县转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贺兰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按照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全民健身、体育产业等重大决策部署,以自治区实施“四大提升行动”特别是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为抓手,大力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千方百计破解群众运动健身难题,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率先在全区建成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更好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求,不断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区县共建,协同推进。健全完善自治区体育局、贺兰县合作共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贺兰县区位交通优势、产业资源优势和体育基础优势,在展示全区体育形象、完善体育基础设施、推动群众体育发展、做大做强体育产业、打造贺兰精品赛事、强化政策体系保障等方面积极争取自治区体育局指导支持、加大投入,不断提升贺兰县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把贺兰县建设成全区综合实力强、群众参与度高、对外影响力大的体育强县,为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坚持党政主导,强力推动。把创建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建设先行区示范县、实施“四大提升行动”、健康贺兰、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主体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协同推进体育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推动全民健身资源向农村倾斜,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同步共建、共融、共享。

(三)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运动健身需求为总目标,以促进全民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创建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人民健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参与度,使群众成为创建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不断满足群众对运动健身和健康生活的新期盼、新需求,打造全民健身贺兰模板。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始终把全民健身作为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作为全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全方面、多途径宣传全民健康的重要性,紧扣群众需求,建设好群众身边健身场地,发展好群众身边体育组织,因时因地因需开展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推动实现全民健身服务全覆盖,全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三、创建目标

从2021年到2025年,通过一年启动、三年提升、一年巩固,全面完成《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所规定的目标,力争提前完成《“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全民健身的主要指标。到2025年,全县人均全民健身事业经费投入在202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以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育健身人人参与,健身服务人人享有,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名,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9%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2%;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县培养、输送的运动员在国内区内重大赛事上成绩位列全区前列,优势项目群实现可持续发展;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活力、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公共服务完善的体育发展新格局,体育产业发展取得阶段性进展,体育文化传播力、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四、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模范县创建顶层设计。

1.制定全民健身总体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全民健身、体育产业等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将创建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抓紧研究制定《贺兰县教育体育工作“十四五”规划》《贺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贺兰县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方案》《贺兰县关于促进冰雪运动发展的实施方案》《贺兰县足球改革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明确发展目标、主要内容和重点项目,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出台全民健身专项政策。积极构建“体育+”“+体育”公共政策服务体系,大力促进全民健身与卫生健康、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的融合发展,逐步提高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水平。健全全民健身投入机制,探索建立体育与城市、乡村融合发展路径,加大财政对全民健身事业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筹资金发展体育事业,确保创建资金投入到位。

3.构建全民健身考评体系。对标《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指标体系,制定全民健身工作规范和评价标准,实时对全民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公共服务管理、活动保障、重点项目推进等内容进行跟踪督查。将创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全县重点民生实事工程和各级各部门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同步实施考核评估。

(二)完善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4.推动公共体育场馆提档升级。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五个一”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建设国家体育公园、综合力量训练馆、室内游泳馆,升级改造体育中心、体育馆设施设备,全力补齐短板和不足。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持续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逐步有序向社会开放,确保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90%以上。

5.织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多种渠道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积极打造“1+5+X”运动健身网络,即一个核心区域(以贺兰县体育中心为核心),5个体育公园(贺兰县国家体育公园、如意湖体育公园、人民公园、星光公园、兰山公园),多条健身步道(典农河沿岸小微公园健身步道、星光公园健身步道、兰山公园健身步道、人民公园健身步道、如意湖公园健身步道,唐徕渠沿岸健身步道、109沿线健身步道、滨河大道沿线自行车骑行道等)。加快建设园区型、商区型、户外型都市运动中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资金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采取租赁等方式提供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土地,鼓励企业利用废旧厂房、原有土地布局健身设施设备,加快推进贺兰远顺网球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打造集培训、比赛为一体的西部红土网球基地;充分利用公园绿地闲置地、街头巷尾边角地因地制宜新建(补建)全民健身设施,大力推进社区健身中心和智能健身房、街边镶嵌健身点、旧商场改建健身场馆、体育运动休闲综合体等健身场所和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就近就便健身需求。科学布局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体系,保障城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体育场地设施人均占有面积达到室内0.1平方米、室外0.3平方米以上,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保障乡镇公共体育设施达到“两室一工程”,村级体育设施达到“一场一室一工程”,实现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

6.提升体育运动智慧服务能力。加强智慧体育和数字体育建设,实施“互联网+体育”工程,依托宁夏全民健身平台和国家社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系统等资源,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5G网络等新技术手段,推进全县公共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打造集健身设施查询预订、社会体育指导员咨询、体育培训报名等多种功能的智慧型健身场馆,为群众提供健身赛事活动、健身组织、健身指导等全面系统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事项。积极推动开放式室外健身设施数字化改造,建设安装智能化健身路径,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标准化水平。

(三)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7.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大力推行《国家锻炼标准》,在全社会倡导科学健身理念,营造浓郁的全民健身氛围,每年举办一次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年龄段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身体素质。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每年利用重大节日、全民健身月、农闲等时间节点开展适合不同地域、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赛事,大力发展球类、健身操、广场舞、游泳、轮滑、健步走(健康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深入开展武术、空竹、柔力球等民族特色体育活动,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普及推广工间操,推动形成大众体育丰富多彩的良好局面。到2025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3.26万,占总人口比例39%以上,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7万,占总人口比例50%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

8.精心培育发展冰雪运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重要精神,抢抓北京冬奥会契机,结合全县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社会需求等因素,科学规划建设公共冰雪场地、冰雪运动综合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冰雪场地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现有冰雪场地进行改扩建。利用公共体育场地、广场和具备条件的学校建设移动式装配冰雪和季节性雪场,布局滑草、仿真滑雪(冰)等项目。精心组织开展冰雪嘉年华、冰雪挑战季、冰雪旅游节等群众性冰雪健身休闲活动,成立贺兰县冰雪运动协会,发展速滑、冰球、冰壶、滑雪等项目,积极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组织冬令营等活动,力争到2025年全县参与冰雪项目人数达到5万人次,建成2所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培养20名以上冰雪运动教练员、学校冰雪运动教师,具有一定规模的冰雪场地稳定在1个以上。

9.精心打造特色品牌赛事。积极构建“国三区四县X”的品牌赛事体系,每年承办“全国自然水域冰钓赛”“中国篮球发展联赛(CBDL)”“安翔航空航天博览节”等重大国内赛事,积极承办“宁夏全区健身气功站点联赛”“全区羽毛球邀请赛”“宁夏农民篮球争霸赛”“全区乒乓球业余俱乐部联赛”等自治区级赛事,精心举办全县妇女运动会、中小学生运动会、职工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农民篮球争霸赛、农民趣味运动会等不同群体的品牌体育活动,推动形成贯穿全年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加强与中国乒乓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羽毛球协会等单位合作,积极争取“全国乒乓球业余俱乐部联赛”“全国东西南北中羽毛球比赛”永久落户贺兰,形成“一水一空,一大两小”的品牌赛事,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欣赏到高端体育赛事,增强群众参与健身的兴趣。

10.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构建“4+X”体育组织体系模式,即完善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和钓鱼、信鸽、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汽摩、象棋、围棋、足球、门球等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的组织机构,新成立自行车运动协会、毽球协会、排球协会、户外运动协会、台球协会,积极鼓励支持各系统、各行业培育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大力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覆盖,力争“十四五”末全县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30个以上,建成74个全民健身站点,14个社区全部成立全民健身指导站,各乡镇(街道)全部成立本级农民体育协会。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化健身技能培训,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00名。积极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提供包括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健身组织、健身指导等系统、全面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清单。构建全市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与服务体系,动员医疗机构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定期发布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和年度国民体质监测报告。促进体医结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常态化开展科学健身指导进机关、进社区、进镇村、进学校、进企业,实现全人群、全项目、全过程服务。

(四)着力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11.强化优势项目发展布局。坚持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放大格局,重点发展田径、摔跤、射击、举重等自治区重点布局项目;推进足球改革发展,全面提升“三大球”项目;加快推进冬季项目开展。稳步提升篮球、足球、武术、拳击、自行车、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轮滑、攀岩等潜在项目;根据形势任务要求,适时统筹各项目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竞技项目优势地位。

12.完善青少年体育训练竞赛体系。深化体教融合,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课主阵地的作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体育运动时间,每人掌握2—3项运动技能(含智力、个人、团体项目),打造一批“一校一品”或“一校多品”体育特色学校,努力开创“体教融合”工作新局面。大力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加快构建系统的青少年竞技体育训练体系、竞赛体系、输送体系,在现有贺兰县青训体系的基础上,加强与自治区、银川市等高水平运动队合作,积极引进专业优秀人才,联合培养游泳、羽毛球、轮滑等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力争在十六届全区运动会上实现运动员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

13.加强专业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教练员队伍梯队建设,优化教练员队伍结构,强化基层教练员业务素质。通过招聘、引进、培训、交流学习提高教练员执教水平,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努力建设一支知识化、专业化的精英教练员团队。配齐配强中小学体育教师,拓宽体育教师进出渠道,丰富培养培训方法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能力。通过“国培计划”等加大对体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支持体育教师外出研修访学,通过学习培训,加强教练员和体育教师专业能力。

(五)积极培育发展体育产业。

14.深入推进“体育+”融合发展。积极促进体育与教育、科技、文旅、康养、医疗等业态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与餐饮、民俗、广告传媒、商贸物流等产业体系创新发展,围绕体育品牌赛事、户外运动休闲、体育展示交流等平台,丰富体育消费供给,带动体育消费,提升体育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积极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延伸体育产业链条,开发运动功能型饮料、研发制造健身器材,放大融合效应,为构建“6+3”产业体系增加新动能。

(六)不断扩大体育文化影响力。

15.积极营造全民健身浓厚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提供健身咨询服务,加大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力度,发挥好体育在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弘扬核心价值观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以为国争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和“红色体育”精神。扩大体育文化传播,精心组织开展奥运冠军贺兰行、体育知识讲座、体育文化展示、体育志愿服务、训练场馆开放日等活动,让体育走进群众、融入生活。鼓励和繁荣体育文艺创作,鼓励开展体育影视、体育音乐、体育摄影、体育美术、体育动漫、体育收藏品展示和评选活动,打造具有贺兰特色的体育文化产品。

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贺兰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每年年初及年末分别召开一次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确保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加强协作配合。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相关单位要以大局为重,在完成部门职责的同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严格督查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进度表进一步细化任务,量化指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总结研究,推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单位定期自查创建工作实施情况和工作质量,并按阶段将工作进展、做法经验及时上报。

附件:1.贺兰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领导小组名单;

       2.贺兰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部门职责任务分工;

       3.贺兰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实施方案责任清单;

       4.贺兰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项目建设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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