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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兰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000/2021-00114 文 号 贺党办〔2021〕71号 发布日期 2021-07-19
发布机构 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教育质量提升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现将《贺兰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2021年第23次常委会会议、县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地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1〕47号)、《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站位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进高质量教育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基础教育需求为根本目的,以落实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五大工程”为载体,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加快补齐基础教育短板,全面提高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全县基本建成高质量教育体系,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取得重大进展,教育公平更加彰显、教育服务更加全面、教育治理更加有力、教育质量更加突出,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综合实力、创新力明显提升,主要发展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全区中上水平。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迈上新台阶。全县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100%,86%以上的班额达到国家认定标准,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县。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呈现新面貌。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水平明显提升,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城乡、区域、校际差距逐步缩小,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

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办学蹚出新路子。高中阶段教育办学体制和育人方式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满足学生个性化差异化需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

教师队伍强基铸魂工程开创新局面。自治区、市、县三级骨干教师比例分别达到15%、20%、25%,教师信息技术素养测评100%达标。

基础教育改革水平取得新突破。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实施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平稳进入新高考。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立德树人工程

1.坚持德育铸魂。加大思政课程建设经费投入力度,配齐建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加强思政课教师示范培训,改革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发挥思政课主渠道作用,培育3个区市思政名师工作室,紧扣教材打造5节区级、10节市级、85节县级“同上一堂思政课”网络精品课,建设覆盖各学段各年级在线优质思政课资源,立足学校实际,发挥专业课程本身特色,找准课程思政的落实关键点,让课程思政在立德树人中彰显活力。持续推进大中小幼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强化思政课关键地位和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作用,优化思政教师列席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常态化推进中小学“三进”工作一体化集体备课、交流研修、示范课巡讲、优秀教研成果巡礼等活动,持续开展“三进”优秀示范课和优秀教研成果评选。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民族团结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化“中国梦”“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十八岁成人仪式”“中华经典诵读活动”“道德学堂活动”以及时代楷模进校园等多种形式的德育活动,引导学生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培养学生家国情怀。增强少先队工作政治属性,持续加强政治启蒙,打造5节区级、15节市级、80节县级“红领巾学党史”网络精品队课。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培育5所区级、10所市级德育示范学校。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推进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坚持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校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为师生提供可靠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宣传部、编办、团县委、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

2.加强体育工作聚焦“教会勤练常赛”,全面推进体教融合,制定出台《贺兰县体教融合工作方案》,明确对体教融合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以“五个相融”(演练相融、五育相融、训赛相融、区域相融、家校相融)构筑全员参与、全面推进、多方协作、同向发力的工作体系。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按照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的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做好、做实“三操两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每天锻炼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协调推进“三大球”、举重、摔跤、射击等青少年体育运动项目,探索在中小学开设游泳课程,设立游泳运动项目,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使每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培育5所区级、10所市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创建全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健身活动,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卫健局

3.加大美育力度。强化美育“教会勤练常展”,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使每名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实施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鼓励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任教,培育2个区级、3个市级中小学高水平艺术团队,每年举办1次以学生为主体、班级为重点的校园艺术节,保证每位学生每学年至少观看1次专业艺术展演。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

4.强化劳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会劳崇劳勤劳,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打造5门区级、10门市级劳动教育精品课,培育3个区级、10个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培育10所区级、5所市级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确保每周开设1节劳动教育必修课,每月开展1次劳动实践活动,每学年举办1次劳动周,建设好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科协

5.推进协同育人。实施“贺兰县家校共育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校率达到100%,每个学校配备1名专兼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会、举办1次家长开放日活动,定期开展家访,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立社区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培育创建一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学校和优秀家长学校,确保学校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社会育人机制,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服务教育,推动图书馆、博物馆、雷达站、纪念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军事国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资源向学生免费开放,丰富校外教育资源。设立“贺兰教育高质量发展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支持贺兰教育事业发展,为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师队伍、培养创新人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凝聚更强大的社会力量。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宣传部、妇联、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旅局、各乡镇场、富兴街道办

(二)实施资源增量达标工程

6.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实施。扩大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全面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要求,确保3000人以上规模的城镇小区配建1所幼儿园。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县公办园、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稳定在450元/生/年和240元/生/年的标准,计划新增学位5000个。优化投入结构,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投入列入县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7.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与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学校布局,统筹推进学校建设,2021年建设完成5所学校并投入使用,扩大学位供给,保障学生就近入学需求,逐步实现小学45人、初中50人标准班额办学。持续改善乡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乡村办学效益和质量双提升。建立完善信息化、实验仪器、图书、体育、劳动教育器材等装备管理监测、有效使用和补充更新机制。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

8.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升级。加大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投入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增加选课走班普通教室数量,全面消除大班额,满足新课改新高考要求。积极开展科技、外语、艺术、体育、劳动教育,加强数字化实验室、智能化探究室、社团活动室、体育场馆、多功能报告厅建设,培养学生特长,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特色化发展,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将贺兰一中打造为自治区级特色高中。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9.推动特殊教育延伸融合发展。谋划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增加特殊教育资金投入,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多形式的岗前和在职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加快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建设,配套建设资源教室。支持中小学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新建学校原则上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残联、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三)实施规范化管理工程

10.严格规范教学组织。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确保达到国家规定学业标准。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管理,规范教材、教辅和教学资源审核选用机制,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格落实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坚持提前备课,严禁不备而教、超标教学等违背教学规律行为。幼儿园必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严禁小学化倾向。开展幼儿园与小学衔接试点工作,实施入学准备教育与入学适应教育。

牵头单位:教体局

11.持续提高教学质量。加强顶层设计,制定《贺兰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规划》。聚焦课堂教学,落实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完善优质课标准,广泛运用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体验式、沉浸式教学方法。根据学段和学科特点,深入开展创新素养教育,培育3个创新实验室、3个创新素养教育名校(园)长工作室、5所创新素养教育领航学校,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创新人格、创新思维、创新方法的培养和形成。开展调研课摸底、推门课检查、优质课评选、竞赛课展示、示范课推广。探索建立与区内外名校联合办学模式,推进集团化办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科协

12.切实提升教研能力。遴选一批学养深厚、理念先进、能力突出的教师担任专兼职教研员。实行专职教研员任期制,建立教研员准入退出、交流轮岗、考核评价和奖励惩处机制。建立教研员包片区、包学校、包学科、包教师、包质量工作机制,采用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课题研究等方式推动区域、城乡联动教研。强化教研员专业引领作用,教研员每学年线上线下开展讲座、示范课、公开课等不少于6节,听课评课说课等活动不少于80节次。推行学校规范实施、教师积极参与的校本研修工作机制,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研究、专题讲座和学科课程研修等形式,满足各层次教师发展需求,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深入开展创新素养教育、实践性教学等新领域研究、强化课程育人、实践育人、学业质量、教学评价、减负增效等重点领域研究,提高教师实践反思和教学改进能力。加强基础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提高教研服务教育决策和政策制定能力。

牵头单位:教体局

13.推动城乡协同发展。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防辍学新增反弹。采取委托托管、线上结对、联动教研等方式,到2025年实现城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农村学校教学过程性监管,统一城乡学校教育教学、教师管理、业绩考核、教育评价标准和要求,全面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执行学业水平分级监测管理考评制度,监测考评结果作为校长和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人社局

14.全面加强“五项管理”。全面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完善教体局领导包片、干部包校、学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的四级联动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标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管理效果。加强作业布置管理、作业指导管理、作业批改管理,全面实现作业“减量提质”;推进作息管理、家校协同、检查督导,实现学生睡眠时长有保障、监测有方法、质量有提高;建立手机入校园申请制度、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管理制度、禁止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制度,做到手机“管得住、用得好”;成立学校课外读物推荐与管理领导小组、抓好进校园读物监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实现课外读物全过程管理;以建设全国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为引领,抓好体质管理。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

15.全面开展校园综合治理。完善校园治理保障体系,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防范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提升师生服务管理水平等各项校园治理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开展校园治理达标和示范县(校)创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监督问责,学校党组织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每年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完善校园防范机制,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和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报警器、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联网、“护学岗”配备四个100%工作目标。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医教协同联动,积极开展健康学校创建,每年创建2所区级、3所市级健康学校。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抓好校园欺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专项治理。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依法打击“校闹”行为。加大教育投入,将学校各类服务纳入财政预算中。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保障教师依法实施教育惩戒。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整治学科类培训、虚假广告、合同欺诈、超国家课程标准和超规定时间培训等不良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政法委、宣传部、财政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审批服务局、消防大队

(四)实施新时代强师工程

16.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在资格认定、教师招聘、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考评、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完善师德涵养机制。深入开展“三长六进”活动,建立局长、校长、园长进班级、进课堂、进网络、进教研组、进教职工餐厅、进教师家庭长效机制,通过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等方式掌握教师思想动态。建立和完善师德监督员机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家委会成员”、社区群众作为师德师风监督员,依法接受监督举报。建立师德师风承诺、负面清单和失范通报警示制度,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建立师德档案,把师德评价与教师人事档案同步管理。加强教师的理想信念、法治和纪律教育。突出典型宣传,推进“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入职宣誓和荣休制度,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宣传部、财政局、人社局、街道办

17.持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通过选调、事业单位招考、公费师范生招录、特岗教师录用等方式加强教师补充工作,利用编制配备和政府专项保障相结合等方式做好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将公办园中保育员、安保、厨师、卫生保健人员等服务按规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通过教师编制动态调整、优化学校布局挖潜等方式补充中小学教师,促进编制在城乡、区域、学段、学校间平衡,满足中小学开齐开足思政、劳动教育、心理健康等课程,适应普通高中新高考选课走班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学校提供后勤、宿管、安保、医护等服务。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教育部门在核定的总量内统筹调配学校教师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备案。探索教师跨学科、跨学段转岗机制,支持教师跨校兼课、跨学段任教。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鼓励通过城乡结对、校际协作、走教互帮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交流轮岗,促进教师均衡配置。开展“名师名校长贺兰行”活动,适时组织“贺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论坛”,邀请区内外名师、名校长来贺围绕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开展讲座、示范课、公开课、研讨会等活动,发挥教育名家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县教师的教学能力,助力贺兰教育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编办、财政局、人社局

18.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强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切实提高校(园)长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以“塞上名师”“凤城名师”“贺兰名师”和特级教师、三名(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所在学校为重点,培育3所区级、5所市级教师发展基地校。实施精准培训和菜单培训,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打造精品高端培训项目,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县教师全员轮训,每位教师年均培训达到36学时,5年不少于180学时。常态化开展“贺兰教育大讲堂”活动,坚持校长必须讲、教师择优讲,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四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师德师风建设、教育业务领域重要改革等主题,通过政治理论辅导、业务政策解读、学术研究报告、工作思考总结等形式,引导全县教育工作者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中不断涵养师德师风、提升业务水平。持续推进名师名校长工程,实行名师名校长年度考核和动态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育教学领军人才。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编办、财政局、人社局

19.提升教师地位和待遇。健全教师工资长效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核增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重点向教学一线、教学实绩突出和课后服务教师倾斜。落实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和寄宿制学校绩效工资。依法保障公办园教职工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同工同酬。落实《贺兰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评级定薪”办法(试行)》,提高编外聘用教师薪酬,稳定教师队伍。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完善教师减负机制,严格落实教师减负十项措施,建立“进校园”事项清单,从严控制面向学校、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和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有效减轻中小学校教师负担。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委办、宣传部、财政局、人社局

(五)实施改革创新工程

20.大力加强教育评价改革。全面清理与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相悖和不相符的制度文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符合国家教育评价总体改革要求,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考查。坚决扭转简单以考分排名评老师、以考试成绩评学生、以升学率评学校的导向和做法,倡导绿色评价、增值评价。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撑教育评价改革。将教育评价改革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人社局

21.扎实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稳妥推进中考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公办与民办同步招生,落实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根据区市高考综合改革要求,落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将品行日常表现、体质监测、美育和劳动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逐步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

牵头单位:教体局

22.深化“互联网+教育”融合应用。“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和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地区为载体,推动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5G网络背景下的个性化学习、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服务。通过搭建云校智研共同体、云师精研共同体、云课专研共同体等方式,加快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应用,完善空中课堂长效机制。依托区市教育云平台,构筑“平台+资源+应用+服务+数据”的教育生态圈,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师使用网络学习空间,有效获取优质资源,及时上传精品课程,开展线上师生互动,形成课内与课外、现实与虚拟、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的教学模式。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网信办

23.加速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制定《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配齐配强教育督导力量,强化职能行使。扎实开展“双减”工作督导,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联席会议、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规范办学行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校园安全等督导检查。加强教育督导结果应用,用好通报、约谈、奖励、考核、问责机制,让教育督导“长牙齿”“敢说话”“能见效”。

牵头单位: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配合单位: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县级领导包抓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督导,细化任务分工,抓好目标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完善政策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落实,形成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各部门对照五大工程”,制定详实任务清单和具体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工作任务。

强化资金保障。统筹安排专项经费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基础教育学校成本核定、成本分担和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和成本核定及时调整幼儿园保教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确定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费标准,通过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三)健全激励约束。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各部门、各乡镇、各学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过程动态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切实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合力。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12月将各部门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考核评价情况及时报县委和政府。

《贺兰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附件:贺兰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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