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党群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委办>县委办文件

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000/2017-32058 文 号 贺党办发[2017]109号 发布日期 2017-10-10
发布机构 贺兰县县委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会风会纪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驻县区(市)属单位: 

  党委、政府各类会议是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定政策、安排部署工作、协商解决问题、学习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径,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政治性、严肃性。为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提高会议效率、提升会议质量、确保会议成效,更好推动全县工作,有效杜绝县委政府各类会议期间替会缺会、迟到早退、随意接打手机、频繁进出会场、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等问题,现就严肃会风会纪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会议流程 

  1.严格参会人员。全县范围内召开的各类会议(县委全委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工作会议、全县领导干部大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参会人员须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场、街道办、工业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2.严审会议议题。相关单位必须提前3—5个工作日,将会议研究议题请示和会议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报至会议主办单位,不得越级上报,不得直接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个人上报,会议主办单位方案一经审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议题,扩大范围。 

  3.规范会议材料。材料要求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所提意见和建议具体可行,避免“穿靴戴帽”;材料要精简文字压缩篇幅,工作汇报类一般不超过2000字,实施方案类材料简要撰写说明并将方案附于正文后;要按照统一要求和格式印刷后,于会前交至会议主办单位。 

  4.明确汇报人选。县委常委会议汇报人应为县委或政府分管领导,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人应为政府分管领导,若无县委或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该议题不予上会研究。 

  5.严控汇报时间。汇报人发言主要围绕汇报议题的核心内容和需要会议研究确定事项,直奔主题、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要求讲短话、讲真话,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方法,拿出举措,一般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二、严肃参会纪律 

  1.各单位要指定专人收文,及时在党政内网签收会议通知,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及时确定和上报参会名单,并向参会人员告知会议要求和注意事项。 

  2.通过贺兰县党政文件收发群平台发送的会议通知,各单位收文人员要及时回复信息,便于会议主办单位开展工作。 

  3.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须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所在单位及时告知县委办公室或政府办公室并说明事由。明确要求部门、乡镇场、园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请他人替会,因特殊情况确不能参会的,须提前向会议主办单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委托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三、严守会场秩序 

  1.参会人员应按会议要求提前到场,会议开始前5分钟在指定位置就坐候会。会议期间不得早退,确有特殊情况需离场处理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会议开始前请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严禁会议期间接打电话。 

  3.会议期间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频繁进出走动,不得随意私下交流议论。 

  4.除会议确定的参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场,确有特殊情况需通知参会人员或递送文件的,须通过会务人员转达或转送。 

  5.遵守保密相关规定。除会议明确可在党内传达、公开发表、对外报道的事项外,必须按照《保密法》有关规定严守工作秘密,要求清退的文件要及时退回。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将对全县范围各类会议的会风会纪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将纳入当月绩效考核中。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