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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大办2015年决算公开  

索引号 640122-117/2016-0042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6-08-08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大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决算
关 键 词

一、机构设置

人大设置为一室四委,即:办公室、财经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信访工作委员会。

二、人员编制

行政编制18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5名。

三、主要职能

(一)人大办公室是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领导下,开展人大各项活动的正科级综合办事机构。其职能是:1、承办县人代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有关工作。2、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纪要、保密、文电、档案、印信、图书资料管理。3、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及领导同志活动的具体事务;承担召开的人大会议的接待工作。4、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接待事务、后勤保障、机关保卫工作。5、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6、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财经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正科级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财政经济预算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报告。2、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财政经济预算方面的议案草案。3、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财政经济预算方面的议题的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4、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代表评议等工作。5、承担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6、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财政经济预算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7、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三)法制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正科级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报告。2、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方面的议案草案。3、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法制方面的议题的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和有关决议、决定草案。4、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代表评议等工作。5、承担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6、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法制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7、办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控告、申诉方面的信访件。8、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四)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正科级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报告。2、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议案草案。3、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议题的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4、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代表评议等工作。5、承担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6、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7、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五)代表联络信访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正科

级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选举任免代表联络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报告。2、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选举任免代表联络方面的议案草案。3、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选举任免代表联络方面的议题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草案。4、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的有关事宜,组织任前法律知识测验、准备任免材料、颁发任命书等。5、指导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汇集整理选举工作资料。6、负责联系人大代表,了解代表变动情况,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督促、审查承办部门对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7、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代表评议、述职评议等工作。8、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9、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选举任免代表联络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10、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5年,贺兰县人大开支的“三公经费”数为46.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6.91万元,公务用车费39.88万元。 “三公经费”的开支与上年有大幅度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6.91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下降24.6%。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地市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88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已完成公车制度改革,我单位原有车辆8辆,现只保留3辆车,用于应急通信和视察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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