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根据你局关于编制2017年县级部门项目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办2017年的预算编制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情况:我单位是参公事业单位,编制人员4人,在职4人。其中正科级2人,科员2人(职务与职级并行享受副科级2人),退休4人。
二、基本支出:支出资金总计为59.53万元。其中:
(一)在职人员工资(统发)29.53万元;养老保险5.47万元;工伤保险0.05万元;生育保险0.11万元;财政补助医疗保险2.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4万元;住房公积金3.28万元;一般公用支出(综合定额项目)1.7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34万元;工会经费0.26万元。
(二)项目支出30万元
1.《贺兰年鉴》编纂费用,党史、地方志、年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30万元。
贺兰县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