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贺兰县锚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目标,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争议化解的主渠道作用,巧用“加减法”做好源头、诉前、诉中、诉后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群众满意率有效提升,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明显下降的“两降一升”目标。
“依法行政+”,风险隐患减。建立“1+2+X”学规学法清单体系并动态调整,指导51家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建立个性清单,持续深入推动领导干部自觉用法治思维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组织开展3期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全县735名行政执法人员实现“持证上岗”,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升。聚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严把全面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标准,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坚决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同时,下发提示函或行政复议意见书要求行政机关限期改正,倒逼执法质量不断提升,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多元调解+”,诉讼增量减。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全过程,坚持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前“每案引调”,减少行政争议进入复议、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充分发挥贺兰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在中心设置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窗口及行政复议代收点,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复议等多元调解途径,对拟提起行政诉讼的群众,积极引导至调解窗口进行自主申诉或行政调解,通过行政争议咨询、受理、调解、复议、反馈等一站式服务,实现行政争议快速化解。今年以来,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受理行政争议案件21件,化解11件,调解成功率达52.4%。
“府院联动+”,案件存量减。不断推动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实体运行,引导政府法律顾问全程介入行政争议化解,拓展“法官+检察官+调解员+律师”纠纷治理联动联调工作新格局。对贺兰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无法化解的行政争议案件移交至县司法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通过分析研判,依法依规化解行政争议,不断强化多元力量联调联动提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率。2024年以来,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结案率为21.6%,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即复议后没有被诉的案件)46件,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到90%以上。
“总结提升+”,新增类案减。根据全县各单位败诉案件情况,锁定违法案件数量较多的执法领域、执法类型,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深入分析败诉原因,查找共性执法问题,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分类制定改进措施,发布典型案例,防止同类问题反弹。同时聚焦败诉案件数量较多的执法部门和乡镇,通过实地检查、案卷评查、组织培训、旁听庭审等形式,通过开展精细化执法监督,加大行政执法指导、规范和监督力度,达到败诉一起案件、规范一类行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