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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成立营商环境投诉督办室,监督护航促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2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贺兰县以开展“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制定《贺兰县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投诉督办室实施方案》,设立贺兰县优化营商环境投诉督办室,统筹县纪委监委、“两办”府督查室、各行业主管单位等工作力量,着力解决化解投诉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明确工作职责。为保障投诉督办室有效运行,贺兰县对投诉受理范围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违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告知承诺、容缺承诺等相关规定,侵害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等不依法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建立完善机制。通过完善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投诉举报立体受理体系,线上线下一体联动,全方位、多渠道接收市场主体投诉举报。同时,建立政企谈心交流、投诉受理、联席会商、指定办理等八项机制,推动涉企各属地管理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助企纾困解难。

强化督查督办。投诉督办室将加大对投诉事项的跟踪督办力度,定期梳理汇总投诉办理情况,对办理时限即将到期仍未反馈的投诉件,将以书面通知、电话短信或现场督办等形式提醒责任单位加快办理进度。为保证办结质量,还将适时跟踪抽查,及时处理办理质量差、化解不到位等问题,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

下一步,贺兰县将以“强服务”为目标,着力化解市场主体投诉问题,提高办理投诉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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