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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五项措施深化用水权改革 全力激活发展新动力

发布时间:2023-01-1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2022年以来,贺兰县坚持“改”字当头,“建”字为要,“惠”字为本,通过搭平台、定规则,强化水权市场培育,不断提升各类用水户入市活跃度,形成交易有市、监管有效的市场化体制机制。2022年度工业用水权有偿使用费39家869.31万元,开展水权交易6笔,交易水量776.6454万方,交易金额134.92万元,水权交易让水商品价值得到实现。

一是持续配套完善用水权改革制度。坚持制度先行,结合县域实际和特点,紧扣用水权改革顶层设计,出台《贺兰县基层灌溉公司管理办法》《贺兰县加强水行政执法部门乡镇协同协作实施方案》《贺兰县基层灌溉公司考核奖惩办法》等系列改革文件,推动水资源管理向基层延伸,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建立部门、乡镇协同执法机制,为推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供政策保障。规范用水权交易行为,提高水资源的商品价值。加快核定非常规水水价补贴标准,完善非常规水利用的运行机制;完善节水奖励机制,调动各方节水积极性。

二是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水费收缴催缴、收费、退费、公示、查询等信息系统,通过银行代收点、二维码、小程序等实现水费收缴方便快捷。水费收支纳入2023年预算管理,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使每一笔水费可追溯可查询。推动用水审计,规范基层灌溉公司管理。在深化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农业节水奖评机制,对灌溉公司进行考核。大力推动农业节水,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向深入。

三是持续推进用水权收储质押交易。进一步修订完善用水权收储交易监督管理相关办法,围绕确权、赋能、定价、入市、监测等环节持续发力,建立“水银行”推动用水权质押,赋予用水权商品属性、市场属性、金融属性。推动用水权收储,对节约的水量、空置的用水权,富余的用水权,因破产、关停、被取缔以及迁出贺兰县的用水户所持有的用水权全部进行收储。持续推动新建项目通过市场交易取得用水权。持续推动农业、工业、规模化养殖业用水权交易,激活“水市场”。积极对接区厅改革专班,探索用水权置换模式,推动工业企业投资建设农业节水项目,农业节水支持工业发展,推动养殖业废水循环利用农业灌溉,农业灌溉用水支持养殖业发展,构建多样化的用水权交易配置新模式。

四是持续推进“合同节水+水权交易”。推动社会资本方加快投建管服一体化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农业节水基础设施,推动农业节水领跑。进一步完善水权交易收益分配机制,细化政府、社会资本方以及农户产业结构调整节水奖励及收益分配机制,明确各方收益。配套完善“合同节水+水权交易”相关政策,为用水权改革注入活力。

五是夯实节水配套设施基础。概算投资23790万元,计划通过政府+社会资本方的方式,加大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灌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贺兰山东麓水源保障能力。拟建设贺兰县物联感知体系建设,对未完成监测点位进行设备建设,包灌溉渠道固定式雷达测流配套设备 2663 套、生态补水监测配套设施6套,推进农业灌溉逐步由“人工管理”向“智慧管控”转变。概算投资52700万元,规划建设铺设各类管道89.7km,更新管道442km,改造用户设施35000 户,重点建设供水工程自动化监控、工程运行管理、水费计收管理等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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