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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购买止咳、退烧类药物需实名登记

发布时间:2020-02-1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贺兰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全面加强贺兰县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管理,1月31日起,全县的10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始实行止咳、退烧类药物实名登记。

    为防传播、防扩散、阻断疫情传播链,有效追溯疫情相关人员信息,贺兰县建立零售药店购买退烧、止咳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依托全县零售药店药品销售网络,对全县经药店购买退烧、止咳药品的人员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对于药店购药实名登记制,前来购药的居民纷纷表示配合,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此项举措能更好的进行人员排查,增加居民的健康保障。

除了实名登记外,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要求全县各药品零售企业对进店人员测量体温,若代购,则通过代购药品人员了解用药人员体温情况。测量如遇发烧37.3℃以上的用药人员或代购人员,工作人员询问发热人员姓名、年龄、家庭现住址、身份证号码、登记购药人等信息和流行病学史,填写《发热人员信息登记表》,劝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此外,县市场监管局还会不定期的对全县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突击检查,而对于检查中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药店,将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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