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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五措并举全面完成2017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1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近日,贺兰县为切实摸清农村集体家底,理顺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采取五项强有力的措施,全面完成2017年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一是组织发动,压实责任。制定《贺兰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组长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村合理分工,明确职责。二是加强宣传,组织培训。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累计组织乡镇领导、各村干部、会计公司相关人员举办清产核资培训班各2次260余人,到乡镇举办培训班35次629人,共计参加培训889人次。三是采购服务,保质保量。通过政府公开采购会计代理服务,聘用宁夏金佰沃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和宁夏鸿荣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对全县65个村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四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七个步骤”、上级文件要求的程序,认真完成从各阶段的工作。五是加强督查,及时整改。通过村级自查、镇级检查、县级核查,对乡镇、村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或问题解决方案,进行了及时整改并落实。

据清产核资数据,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计:账面数为18145.13万元,核实数23169万元。全县集体经济组织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账面数为18145.13万元,核实数23169.40万元。全县集体资源清查情况:集体土地总面积60.50万亩:耕地面积49.22万亩;园地面积0.04万亩;林地面积0.17万亩;农田水利设施用地(沟渠)面积3. 67万亩;养殖水面(坑塘水面) 1万亩;其他农用地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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