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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三项举措促行政审批“重批轻管”现象得以改善

发布时间:2018-10-1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贺兰县紧抓关键环节,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行网络化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解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重批轻管”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全面推行网络化监管对全县范围内网站、网店等网络市场经营主体进行摸底调查,备案网络市场经营主体164 家,网站72个、网店91家对辖区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经营户62家,网站86家全面推行网络经营主体亮照亮标工作,完成贴标经营主体40家积极开展网络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对涉嫌参加传销的3家经营主体责令停止营业,退还收取款项,并办理注销登记;对涉嫌实施传销“云数贸”“数贸”等3家经营主体进行立案查处充分发挥“12315”网络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处理网络消费投诉19件,涉及金额10120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2元

    二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放管并重,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了《贺兰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项目、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抽查方式,建立了随机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截至目前,完成了对金融等5个领域19户企业的定向抽查工作,对302户未参加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的企业、1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家失信企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对58家经营主体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按照“谁组织、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向社会公示,实现抽查工作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三是全面推进常规性监管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对辖区经营户进行3次排查,共发现涉及投资类业务的企业197户,其中:47户未开展投资业务(与登记经营范围不符),列入异常名录10户,注销2户,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的2户,无法联系5户。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共受理各类投诉1007件,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58起,收缴罚没款100.64万元。加强对注册商标中含有涉及“三化”问题的清理整治,共清理涉嫌注册商标23件,涉及企业7家,目前均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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