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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十四届县委2018年第15次常委会专题研究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1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6月14日,贺兰县十四届县委召开2018年第15次常委会专题研究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要求:全县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改善环境质量。县委书记刘甲锋主持会议并讲话,县长赵波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俞学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刘甲锋首先传达自治区、银川市党委常委会关于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制度的关键环节,是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尽的政治责任。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敢于迎难而上、勇于触及矛盾、善于破解难题,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整改。 

  会议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四个不放过”要求,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案件,精准聚焦、靶向施策,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见到实效。 

  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党组关于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查处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指出:全县上下,要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自治区、银川市相关部署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决履行政治责任,深入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要提高认识,加大查处力度,对标对表、逐一检查,狠抓落实;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对任务再靠实、责任再细化,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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