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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督查激励的宁夏县市区】贺兰打造集约用地“升级版”

发布时间:2018-05-1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贺兰县积极探索科学用地新模式,强化生态保护,维护民生权益,打造集约用地“升级版”,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为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贺兰县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激励和退出机制,对闲置浪费等低效用地进行盘活利用。今年2月,该县对2017年已收回的两宗面积168.3亩的闲置土地,扣除规划道路占用10.2亩、绿化带占用13.2亩后,重新以商住用途挂牌出让,挂牌面积80.37亩。3月9日,国内一家知名房地产公司以3741万元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用以开发商住区,目前工程正在建设中。

  “2017年全县共有闲置土地12宗,面积659.51亩。目前,已向8家企业下达《闲置土地听证告知书》,其余4宗由于政府规划调整造成闲置,已与企业签订延期开(竣)工协议。对已收储的空地及企业已挂牌仍闲置的土地全面进行绿化,共计完成4宗土地绿化工作,绿化面积364.9亩。”贺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梁陶林告诉记者。

  据了解,2017年,贺兰县供应土地121宗,面积5390亩,其中报交易中心挂牌成交66宗,成交面积2473.05亩。全年收入土地出让金8.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亿元。

  2017年,银川德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向贺兰县国土资源局申报“贺兰县中汽西北(银川)汽车配件集散交易中心主、次入口桥梁及纵三路、给排水工程”项目,规划道路总长756.19米,路宽27米,经贺兰县国土资源局审核,该项目用地路宽超出3米,违反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道路宽度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园区道路宽度的要求,经过整改,路宽改为24米,核减面积3.4亩。

  梁陶林介绍,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用地政策,贺兰县严禁给淘汰落后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批地供地,各类项目用地规模一律不得超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把好产业政策、规划计划、安置补偿、节约集约、占补平衡“五个关口”。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贺兰县拆除违法占地图斑82个,立案查处非法用地41宗,违法用地处置率位于全区22个县区前列。同时,对2009年至今所有批、供用地坐标进行梳理,逐块排查分析,累计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645亩。探索工业用地“先租后让”供应方式,将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列入全县绩效考核约束性指标,2017年共签订县对乡责任书9份、乡对村责任书58份。

  “贺兰县已组成土地领导小组,凡未经相关会议研究通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供地。严格按照规定的控制指标及定额标准核定建设用地面积,对未达到“双控”指标要求的,一律不予供地或核减供地面积。同时,摸清工业园区‘僵尸企业’的相关情况,盘活城镇低效用地,促进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建立监管机制,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平台,督促土地利用主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达不到投资强度的拉入‘黑名单’,不再为其审批任何项目用地。”梁陶林告诉记者,每月11日为全县土地管理联席会议日,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监督管理体系,全县已逐步形成协同作战、破解难题的国土资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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