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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19-10-2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10月27日,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号公告《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传达学习《宁夏水污染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银川市关于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听取我县“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及全县空气质量情况汇报;听取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田水利建设情况及赴泾源县观摩学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县委副书记、政府代理县长赫天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县领导李炳杰、南晓清、马刚、康军、叶正忠、陈娜参加会议,县领导王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实施《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是建设法治贺兰的具体举措,是养犬管理工作迈向法治轨道的崭新起点,是合乎民意、顺应民心的民生工程。各部门要切实把养犬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引导,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导向,以服务创新为核心,建立健全养犬管理运行模式、协调保障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的良好局面。要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原则,加大登记、处罚力度,落实管理措施。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严守生态红线,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全民共治体系。当前即将进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时期,要清醒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危机意识,全面加强燃煤监管,狠抓扬尘治理,加强秸秆禁烧督查力度,严抓“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清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会议强调,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各项事项事关2019年贺兰县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事关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决定事项任务分工,对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主动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攻坚克难,确保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

会议强调,要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度,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学习泾源县在开展乡村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抓紧编制我县村庄规划,在示范建设上再发力,确保各项工作统筹推进,高标准建设。要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以点带面,全域推动人居环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档升级。

会议还审议了《加快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审议研究了其他事项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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