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传承、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互交流与展示平台,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大力推动全县乃至全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相关要求,在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我县组织专家多方考察论证,现就沙画艺术等贺兰县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和陈浩强等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2日至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联 系 人:贾 刚
联系电话:8061454 8060169
附件:1.贺兰县第八批非遗保护项目名单
2.贺兰县第七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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