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20项:对全区各地级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达标排放治理。
牵头(责任)单位:贺兰县人民政府(贺兰县环境保护局)
整改任务:对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除尘、脱硫、脱硝改造并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锅炉达到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整改完成情况:通过排查,贺兰县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共计26台,分别属于5家供热公司。2018年在原有除尘、脱硫设施的基础上安装了脱硝设施。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脱硝改造全部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到位。
整改验收情况:宁夏博翔热力有限公司1台40吨、1台65吨锅炉烟气脱硝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
宁夏百新热力有限公司东区供热站4台40吨、1台25吨,德胜供热站2台40吨、1台65吨、3台80吨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
贺兰县弘通热力有限公司2台40吨、1台25吨烟气脱硫脱硝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
宁夏天马热力有限公司1台20吨、1台40吨、1台65吨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
贺兰县永泰热力有限公司金贵站1台20吨、1台30吨,中区站2台40吨,德胜站2台20吨,北区站1台65吨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贺兰县环境保护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 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5日
受理部门:贺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951-8065445
联系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八楼
中共贺兰县委员会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